包頭市木材檢查站

包頭市木材檢查站成立於1997年7月,與市森林資源管理站合屬辦公。2006年9月,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林木、木材、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入境運輸檢查工作力度,規範木材經營加工市場秩序,經包頭市人民政府批准單獨設立包頭市木材檢查站。包頭市木材檢查站是隸屬包頭市林業局的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2人,其中:站長1人,副站長1人。
主要工作職能:1、貫徹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和《植物檢疫條例》,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實施辦法》等國家、自治區的相關法律法規;
2、負責全市林木、種子、苗木、木材、林副產品的出入境檢查、檢疫工作;
3、負責全市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入境運輸檢查工作;
4、負責全市防火期內,車輛、人員進入林區、草原的防火檢查工作;
5、負責全市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的辦證、發證監督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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