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外商投資、口岸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商務發展趨勢,制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依法按許可權推進市場體系建設,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督促指導商貿服務業、大型商貿(會展)活動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全區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肉類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依法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單用途預付卡備案登記。
(六)貫徹落實包頭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區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國家對外貿易相關商品、技術進出口計畫的管理。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和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管理工作。
(七)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的措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
(八)根據授權代表昆都侖區人民政府同外國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檔案,處理國別(地區)地方間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聯繫外國駐華官方商務機構、外商駐包頭市代表機構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經商處。
(九)貫徹落實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協助商務部、自治區商務廳和包頭市商務局開展相關工作。協調指導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參與商務部、自治區商務廳和包頭市商務局涉及我區的經貿談判。
(十)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與俄羅斯、蒙古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執行國家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按許可權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外派勞務、境外資源合作、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承擔昆都侖區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
(十一)指導和管理全區外商投資工作。貫徹落實利用外商投資的政策措施和發展規劃。依法按許可權承擔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等事項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促進相關工作。依法按許可權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二)組織協調口岸開放、建設、運行、關閉等工作。組織推動口岸“大通關”建設,最佳化營商環境。負責電子口岸服務平台建設,指導我區口岸信息化、電子化和智慧口岸建設管理。指導口岸區域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負責口岸運行監控和動態評估。負責“一帶一路”建設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推進工作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口岸合作事宜。牽頭推進我區向北開放、創新與俄蒙合作機制的相關工作。
(十三)承擔統籌協調全區服務業工作。
(十四)負責牽頭推進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有關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方面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經濟秩序、酒類流通等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負責牽頭推進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等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承擔昆都侖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工作。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酒類食品安全。
2.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流通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組織擬訂藥品流通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2)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藥品流通監管。
3.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在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負責肉類、蔬菜儲備管理。
(2)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邊銷茶儲備管理。
(3)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棉花、食糖、化肥、藥品等重要物資的儲備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檔案、新聞宣傳和機關事務管理等工作。負責國家、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歸口管理的各類專項資金使用與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幹部培訓和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辦理機關及所屬單位因公出國團組審核和外國人來華商務活動邀請函上報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機關法治建設工作。負責局內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商務股。研究全區商務領域、口岸管理相關政策法規和商務發展趨勢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貫徹實施包頭市商務、口岸發展規劃。匯總、分析全區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外商投資運行情況。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包頭市對外開放的方針、政策、目標,研究擬定全區對外開放工作政策、規劃。統籌指導、協調和服務我區對外開放重點工作。負責“一帶一路”和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推進工作中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口岸合作事宜。組織推動口岸“大通關”,最佳化口岸營商環境。協調口岸通關中各部門的工作關係,組織實施聯合檢查工作。指導口岸區域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牽頭擬定口岸區域安全聯合防控工作制度。負責口岸“單一視窗”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對資金項目的篩選儲備、政策發布、審核、申報、統計分析、項目落實監督管理等工作。
牽頭落實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提出商業網點的規劃建議。加強農畜產品流通、冷鏈物流等基礎建設,促進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監督管理汽車流通行業。牽頭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推進商務領域誠信建設,促進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商務領域行政執法。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負責直銷管理。組織實施包頭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組織實施包頭市內貿流通發展的政策。負責內貿流通促進體系建設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的再生資源回收和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依法對拍賣、商業特許經營等進行管理。負責單用途預付卡備案登記。
擬訂全區電子商務發展政策,組織實施電子商務行業的發展規劃。建立健全網路零售統計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商務大數據的集成和信息發布。負責機關入口網站、電子政務和信息化管理。推動電子商務進農村工作。
依法按許可權實施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負責全區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統計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對肉類、蔬菜等重要商品儲備管理。負責重要商品(成品油、繭絲綢)和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包頭市促進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
貫徹落實促進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執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和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執行國家機電產品(含國際招標)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防擴散等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加工貿易管理等政策和有關目錄,負責進出口商品許可證管理相關輔助工作。組織推動全區外貿新業態發展工作。負責與世界貿易組織有關的工作。
組織實施包頭市服務貿易、技術貿易、服務外包政策。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與管理工作,管理黨政機關境內舉辦展會活動。受委託辦理國際貨代企業備案。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利用外資政策。負責我區利用外商投資規劃、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資。
依法按許可權管理、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境外資源合作及統計工作。依法負責我區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初審和上報。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貿談判和磋商,組織指導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建設的相關工作。承擔全區對外援助工作職責和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工作,負責企業對外援助資質的接收和上報。
負責擬訂全區服務業政策措施、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分析服務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的對策和建議;承擔服務業重大課題研究;承擔服務業的運行分析,監測、預測發展動態及趨勢,及時發布運行信息;對相關指標及運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執行包頭市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區服務貿易促進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推動引導現代服務業。
(三)投資促進股。負責統籌推進全區招商引資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有關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方面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完成年度招商引資工作計畫及相關統計和考核工作;負責招商引資的宣傳、拓展工作;全區招商引資簽約項目台帳的建立和動態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招商引資在談、簽約項目的統計、協調、管理、推進工作。
負責招商引資信息的收集、整理、更新及定期上報工作;負責項目的前期籌劃、項目建議書的編制、項目的包裝、協定文本的起草;按照標準化、系統化、數據化、動態化的要求建立招商項目庫;及時更新和發布網上信息,多途徑開展招商引資工作。負責與上級部門、駐區企業、重點招商地區有關部門、國內外知名企業客商建立聯繫;構建廣泛完善的招商引資網路;協調、組織、指導和承辦全區有關部門和企業各類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