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內部控制制度審計審計人員通過實際調查、測定、分析,來審查和評價包裝物管理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用以確定包裝物審計的重點、範圍、時間和程度的審計。主要內容包括:(1)審查包裝物購進管理制度。購進是否必需,請購和審批手續是否健全,有無購置計畫,包裝物購進後有無專人驗收,是否妥善保管。(2)審查包裝物投入使用後的管理制度及出借、出租制度。包裝物投入使用後有無專人管理,領用、發出手續是否完備,出借出租時的憑證、記錄製度是否有效,押金、租金的收、退有無完備的記錄。()審查包裝物報廢管理制度。包裝物廢棄是否按規定的報廢程式有效辦理,沒收押金及罰款收入是否及時予以記錄。(4)審查財會部門、保管部門的帳簿設定是否齊全,入帳是否及時,是否經常清查實物,核對帳實。露因手續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管理不當,造成丟失缺少和嚴重損失浪費的情況,出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環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