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朝陽,男,漢族,1980年12月出生,籍貫浙江臨海,2003年9月參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公共管理碩士。
現任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朝陽
- 國籍:浙江臨海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80年12月出生
- 信仰:共產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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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任台州市路橋區委區政府研究室經濟發展科副科長、台州市路橋區機關團委書記、共青團台州市路橋區委副書記、台州市委組織部調研室副主任科員、浙江省委組織部新經濟新社會組織黨建處副主任科員、浙江省委組織部幹部三處主任科員,浙江省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科員等職。
2015年8月任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現任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區長。
任免信息
2015年08月06日上虞區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任命包朝陽同志為上虞區政府副區長。
2016年12月30日,中共紹興市上虞區一屆委員會一次全會,當選為中共紹興市上虞區第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浙江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4日將督察發現的1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該省,要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浙江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曹娥江江灘危險廢物填埋場環境污染隱患突出問題。浙江龍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閏土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染料化工企業,在上虞區道墟鎮花宮渡曹娥江江灘兩個地塊堆放生產廢渣多年,其中危險廢物12萬噸。上虞區政府對曹娥江江灘危險廢物填埋場環境污染隱患問題重視不夠,處置工作落實不到位,存在慢作為問題。
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上虞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區長包朝陽(時任上虞區副區長)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