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廣林(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包廣林(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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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廣林,男,蒙古族,1955年9月出生,內蒙古扎賚特旗人,在職黨校大學學歷,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2020年2月,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包廣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決定給予包廣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廣林
  • 國籍:中國
  • 民族:蒙古族
  • 出生地:內蒙古扎賚特旗
  • 出生日期:1955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逮捕,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70年12月——1976年06月,內蒙古軍區邊防一團五連士兵(其間:1974年10月——1975年10月,在內蒙古師範學院外語系解放軍俄語班學習);
1976年06月——1981年05月,內蒙古軍區邊防一團政治處組織幹事;
1981年05月——1981年09月,內蒙古阿拉善軍分區幹部科幹事;
1981年09月——1982年09月,內蒙古軍區退休工作辦幹事;
1982年09月——1983年08月,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學員;
1983年08月——1989年12月,內蒙古軍區政治部組織處、幹部處幹事(其間:1985年09月——1988年07月,在內蒙古師範大學漢語言文學系秘書專業學習);
1989年12月——1993年01月,內蒙古軍區政治部組織處幹事;
1993年01月——1994年09月,內蒙古巴彥淖爾軍分區政治部副主任;
1994年09月——1996年02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督查室幹部;
1996年02月——1997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督查室副主任;
1997年10月——2001月01月,內蒙古自治區接待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97年09月年——1999年12月,在內蒙古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後期本科班學習);
2001年01月——2001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助理巡視員;
2001年10月——2003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副主任、接待辦公室主任(兼);
2003年11月——2007年05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接待辦公室主任(兼);
2007年05月——2012年02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接待辦公室主任(兼)(正廳級);
2012年02月——2012年06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接待辦公室主任(兼);
2012年06月——2015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2015年11月——2018年09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參事。
2018年09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10月12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包廣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0年2月14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訊息,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參事包廣林(正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赤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包廣林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開除黨籍

2020年2月15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訊息: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包廣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包廣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多占辦公用房;收受禮品、禮金,甘於被“圍獵”,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企業經營、幹部職務調整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包廣林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包廣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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