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關係即集合之間元素的從屬關係,也稱包含關係,稱集合B包容A,記為A⊆B,若且唯若A的元素必為B的元素。包容關係構成組合理論的基本序關係。因為它本身可以構造出典型的組合形態如布爾代數B(2E,⊆),同時藉助於它可以刻畫更為複雜的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容關係
- 外文名:relation of inclusion
- 所屬學科:數學(集合論)
- 別稱:包含關係
- 簡介:集合之間元素的從屬關係
基本介紹,定義,分類,性質,
基本介紹
設f和g均為從集合N到集合M的映射,若只關心N中有多少元素,而不理會是哪些元素映入到它們的像域時,則其像域g(b)可表示為
im(f)={|b∈M},
im(g)={|b∈M}.
這樣在映射f,g之間建立包容關係:f⊆g若且唯若對M的所有元素b均有|f-1(b)|≤|g-1(b)|。
定義
設A和B是兩個集合,若集合A的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則稱集合B包含集合A,或集合A包含於集合B,記作
A⊆B或B⊇A.
分類
(1)包含於(包含);
(2)真包含(真包含於)。
性質
集合的包含關係有如下性質:設A,B,C為任意三個集合,有
①A⊆A(反身性);
②若A⊆B,則B⊇A(對稱性);
③若A⊆B,B⊆C,則A⊆C(傳遞性),圖1直觀地表示了這一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