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乘制

包乘制,是鐵路運輸部門機車乘務工作中的一項責任制度。1956年,北京鐵路局豐臺機務段“毛澤東號”機車開始實行,60年代初大力推廣。

包乘制(也叫包車制)就是把一台機車,交給一定的機務人員(司機、副司機、司爐等)固定使用,由他們負責保管、駕駛、保養和日常檢修等。在機車整個使用過程中,對機車的技術狀態和使用效率,負全面責任。

△包乘制是一項有效的責任制度。(《人民日報》1961年4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乘制
  • 外文名:responsible crew system
  • 概念:鐵路運輸部門機車乘務工作中的一項責任制度
  • 施行時間:1956年
簡介,具體操作,

簡介

包乘制不僅存在於運輸部門,同時也存在運輸保衛部門(列車乘警、空警等)和運輸服務部門(乘務服務、保潔等)。
乘警包乘制是建立在乘警工作負責制的基礎上,即以包乘組為單位負責某一路段的列車正常運行的治安秩序管理的勤務工作。
乘務包乘制是建立在乘務服務全程責任制,乘務組負責整個列車的全程服務,保證服務質量。

具體操作

採取包乘制度,是將1台機車分配給固定的機車乘務組,該乘務組稱為機車的包廂組。實行包乘制的機車,每台設司機長1人。包乘組在司機長領導下,負責所在包機車的運用、安全、保養、節約、整備、驗收、保管、交接等工作,以保證質量良好地完成運輸生產任務。也就是說機車包乘組負有對所包機車的包用、保養、包管全部責任。包乘制的優點是:加強乘務員對機車的責任心,有利於機車的保養工作,保證機車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乘務員熟悉機車的性能特點,便於鑽研和發揮操縱技術;為機車的運用管理工作提供了方便的條件。建國以來,包乘製取得了顯著的成果,但是因為機車的利用程度受到包乘組工作時間的限制,為了保證乘務員的休息時間,機車有時在段內長時間停留,這樣就造成機車生產時間不能充分利用,因而降低了機車運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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