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法規又稱“勞動者法規”、“工人法規”。調整資本主義勞動關係的法律。從14世紀到18世紀中葉,歐洲許多資本主義國家如英、法、荷蘭等國為了幫助資本家加強剝削那些被迫從事僱傭勞動的人,保證資本家能夠榨取更多的剩餘價值,曾先後制定了許多強制工人接受苛刻勞動條件的法律,如延長工作時間、限制最高工資額等。當時,人們把這類法律,統稱為“勞工法規”。“勞工法規”仍屬於資產階級民法的範疇。後來,由於工人階級的不斷鬥爭,迫使資產階級政府廢除“勞工法規”,代之以以限制資本家剝削工人的條件為主要內容的“工廠立法”,從而產生了現代意義的勞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