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收入

勞務報酬收入是指我國個人收入調節稅的一項應稅收入。一般指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包括個人從事設計、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講學、辦學、新聞、廣播、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象、戲劇、音樂、舞蹈、雜技、曲藝、體育、展覽、諮詢、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等取得的收入。

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收入應與工資、薪金收入、承包、轉包收入、財產租賃收入合併為納稅人的綜合收入,就其超過地區計稅基數3倍以上部分,按照超倍累進稅率計征個人收入調節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