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白皮書》是為客觀反映《勞動契約法》2008年1月1日實施以來勞動爭議案件審判情況,探索總結十年來勞動爭議案件審判規律,引導提升用人單位管理水平和勞動者的理性維權意識,全面提升勞動爭議案件審判能力和水平而編寫的白皮書。
2018年4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勞動契約法實施十周年案件情況新聞發布會,在會上首次對外發布《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白皮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白皮書
- 發布機構: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 發布時間:2018年4月27日
- 發布地點:北京
內容解讀,主要內容,
內容解讀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4月27日上午舉行了勞動契約法實施十周年案件情況新聞發布會,並在會上首次對外發布《勞動爭議案件審判白皮書》。
2008年至2017年,二中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1101件,由於主要受理二審勞動爭議案件和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案件, 2009年的收結案數量開始呈現上升趨勢,直至2010年和2011年達到高峰後,2012年和2013年案件數量有所下滑。受三中院成立後分流案件的影響,2014年和2015年的收結案量大幅下降,2016年和2017年又呈現上升態勢。審理的案件類型中,涉及確認勞動關係的案件占比58.5%;涉及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的案件占比60.08%,占比較大。二審勞動爭議案件中,判決結案占比74.11%,其中維持案件數占比68.38%,申請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案件中,駁回申請的案件數占該類案件的62.26%。勞動爭議案件呈現平均結案標的呈現上升趨勢;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引發的糾紛占比較高;案件訴訟請求多,新類型案件呈現增長態勢;違反勞動基準的問題依舊突出等特點。
在勞動爭議審判機制和理念方面,二中院於2008年12月底設立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合議庭,集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和人事爭議案件。推出勞動爭議“晚間法庭”和“周末法庭”,創新勞動爭議“工會調解平台”和“微信調解平台”,便利勞動者訴訟,便捷高效化解了多起勞動爭議案件。在勞動爭議案件審判中堅持正確適用誠實信用原則、程式正義原則、公平原則、優先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原則、傾斜保護原則、有利原則等勞動爭議審判理念,堅持守護“勞動基準”底線不動搖,實現了對勞動爭議案件的妥善處理。
從審判實踐看,用人單位敗訴主要未落實“勞動基準”的規定和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勞動管理不規範,缺乏合規意識;缺乏證據意識,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對勞動法律法規存在錯誤認知等原因。勞動者敗訴主要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遵守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缺乏證據意識,舉證能力不足;對勞動法律法規存在錯誤認知;過度維權等原因。
在此基礎上,二中院建議用人單位嚴格落實“勞動基準”方面的規定,依法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依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在勞動管理中落實勞動管理的程式性要求,建立人事管理檔案制度,並為勞動者建立用工檔案,聘請專業人士對勞動管理進行合規指導,設立員工申訴和調解委員會等機構化解爭議。建議勞動者恪守“誠實信用原則”,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按照勞動規章制度規範自己的行為,依法全面履行勞動契約義務,同時注重學習勞動法律法規,強化證據意識,積極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協商,依法理性維權。
在勞動爭議審判機制和理念方面,二中院於2008年12月底設立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合議庭,集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和人事爭議案件。推出勞動爭議“晚間法庭”和“周末法庭”,創新勞動爭議“工會調解平台”和“微信調解平台”,便利勞動者訴訟,便捷高效化解了多起勞動爭議案件。在勞動爭議案件審判中堅持正確適用誠實信用原則、程式正義原則、公平原則、優先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原則、傾斜保護原則、有利原則等勞動爭議審判理念,堅持守護“勞動基準”底線不動搖,實現了對勞動爭議案件的妥善處理。
從審判實踐看,用人單位敗訴主要未落實“勞動基準”的規定和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勞動管理不規範,缺乏合規意識;缺乏證據意識,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對勞動法律法規存在錯誤認知等原因。勞動者敗訴主要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遵守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缺乏證據意識,舉證能力不足;對勞動法律法規存在錯誤認知;過度維權等原因。
在此基礎上,二中院建議用人單位嚴格落實“勞動基準”方面的規定,依法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依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在勞動管理中落實勞動管理的程式性要求,建立人事管理檔案制度,並為勞動者建立用工檔案,聘請專業人士對勞動管理進行合規指導,設立員工申訴和調解委員會等機構化解爭議。建議勞動者恪守“誠實信用原則”,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按照勞動規章制度規範自己的行為,依法全面履行勞動契約義務,同時注重學習勞動法律法規,強化證據意識,積極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協商,依法理性維權。
主要內容
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7年,二中院共受理勞動爭議案件31101件。由於二中院主要受理二審勞動爭議案件和撤銷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案件,所以2009年的收結案數量開始呈上升趨勢,直至2010年和2011年達到高峰,2012年和2013年又下滑至3400件左右。另受三中院成立後分流案件的影響,2014年和2015年的收結案量大幅下降,2016年和2017年又呈上升態勢。其中,勞動者為男性的案件占比超半。在二審勞動爭議案件中,判決結案占比74.11%,其中維持案件數占比68.38%,發改率為6.48%,調撤率為25.89%。
近五年,勞動爭議案件平均結案標呈現上升趨勢,60%以上的勞動爭議案件系由解除或終止勞動契約引發,勞動爭議案件中違反勞動基準問題依舊突出,勞動者的核心權益保障仍需加強。
據白皮書分析,用人單位敗訴的原因是:一、未落實“勞動基準”的規定和繳納社會保險的規定。二、勞動管理不規範,缺乏合規意識。三、缺乏證據意識,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四、對勞動法律法規存在錯誤認知。同時白皮書也分析了勞動者敗訴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一、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二、未遵守職業道德和勞動紀律。三、缺乏證據意識,舉證能力不足。四、對勞動法律法規存在錯誤認知。五、過度維權等。
對此,二中院建議用人單位要嚴格落實“勞動基準”方面的規定,依法足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在勞動管理中落實勞動管理的程式性要求、建立人事管理檔案制度、建立勞動者用工檔案等。勞動者要恪守“誠實信用原則”、積極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協商、強化證據意識、依法全面履行勞動契約義務和依法履行維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