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專家職場釋疑解惑》是2007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法專家職場釋疑解惑
- ISBN:9787802175198
- 出 版 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07-01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基本信息
作 者: 黃松有 著 黎建飛 譯
版 次: 1
頁 數: 280
裝 幀: 平裝
開 本:
所屬分類: 圖書>法律>經濟法
內容簡介
《勞動契約法》是一部在我國現行《勞動法》原則性規定的基礎上,在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提供了更全面、更完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規範。 本書以滿足廣大勞動者需要為出發點,以《勞動法》內容為線索,結合最新頒布的《勞動契約法》條文,將全書分為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資、工傷事故的認定與損害賠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爭議的解決等10部分,全面解讀我國現行勞動法律體系,並由勞動法專家提供勞動糾紛出現時最合法、有效的處理方案,幫助勞動者解答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各種法律問題。 在體例設計上,該書對於勞動法律中的核心內容、重要條款特別設定[ 實例解惑],通過[案例要旨]→[案例呈現]→[專家分析]→[溫情提示]四個環節幫助讀者直觀理解、掌握相關法律規定。 本書不僅能為職場勞動者了解、學習《勞動法》、《勞動契約法》等勞動法律制度起到釋疑解惑的作用,同時也為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及相關執法、法務部門貫徹、實施《勞動法》、《勞動契約法》提供了重要的、有價值的參考。
目錄
一、綜合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勞動法綜述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勞動法的調整對象
實例解惑 頂替勞動者工作期間受傷,能否按工傷獲得賠償
實例解惑 外資企業應否適用我國《勞動法》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國家、用人單位和工會在勞動關係中的職責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
實例解惑 勞動契約到期後,用人單位能否對勞動者的自由選擇權加以限制
實例解惑 因加入工會而被用人單位列入“黑名單”,勞動者應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就業促進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勞動就業概述
實例解惑 外國人在中國就業是否也需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男女就業權利平等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特殊就業群體就業保障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禁止使用童工
實例解惑 “少女組合”中的女孩子們是否為童工
實例解惑 變相使用童工的形式有哪些
三、勞動契約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勞動契約概述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勞動契約的訂立與變更
實例解惑 簽訂勞動契約不能以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抵押金(品)
實例解惑 合法有效的勞動契約不得隨意變更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勞動契約的終止與無效
實例解惑 勞動契約期限屆滿未續簽,但勞動者仍在原單位工作,發生勞動爭議應如何處理
實例解惑 “發生傷亡事故公司概不負責”等勞動契約條款是否有效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勞動契約的形式與內容
實例解惑 勞動契約中能否約定違約的經濟賠償責任
[法律理念強化之五]:保守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及競業限制
競業限制條款成立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法律理念強化之六]:勞動契約的期限
實例解惑 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契約不能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以規避解除勞動契約時用人單位應承擔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
[法律理念強化之七]:勞動契約的協商解除
實例解惑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契約的,用人單位是否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理念強化之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契約
實例解惑 因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契約是否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實例解惑 勞動契約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契約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契約達成協定的,用人單位能否解除 勞動契約
實例解惑 經濟性裁員需要具備哪些法定情形,其適用的法定程式有哪些
實例解惑 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契約要受限制
[法律理念強化之九]: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
實例解惑 勞動者解除勞動契約應遵守哪些法定程式
實例解惑 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契約約定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能否解除勞動契約
[法律理念強化之十]:集體契約
實例解惑 勞動契約約定的勞動者享受權益的標準能否低於集體契約規定的標準
[法律理念強化之十一]:勞務派遣契約
實例解惑 勞動者的報酬應當由派遣單位支付
[法律理念強化之十二]:非全日制用工契約
實例解惑 非全日制用工每周工作7天可以嗎?
實例解惑 非全曰制用工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合法
四、212作時間與休息休假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工作權和休息權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工作時間和工作日
實例解惑 教您工作日的計算方法
實例解惑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與加班加點有哪些不同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休息與休假
實例解惑 間歇休息是職工的權利
實例解惑 在一周總工作時間沒有超出法定工作時間的情況下,勞動者是否還享有休息曰
實例解惑 女職工在“三八婦女節”上班是否屬於加班
實例解惑 女職工休了產假還能否享受探親假
實例解惑 再婚夫妻能否享受婚假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延長工作時間及其限制
實例解惑 用人單位能否因勞動者拒絕加班而將其辭退
實例解惑 用人單位能否通過與勞動者簽訂協定延長工作時間
實例解惑 教您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五、工資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工資的概念和法律原則
用人單位能否因職工身有殘疾而不實行同工同酬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基本工資制度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最低工資制度
實例解惑 最低工資的範圍包括哪些
實例解惑 用人單位包吃包住,其所付工資能否低於最低工資
實例解惑 實行計件工資制能否違反最低工資制度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工資支付保障
實例解惑 工資能否以非貨幣形式支付
實例解惑 工資是否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實例解惑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參加社會活動,用人單位能否扣發勞動者工資
六、工傷事故認定與損害賠償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工傷保險的概念和原則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工傷的範圍
實例解惑 因無證駕駛而在下班途中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實例解惑 實習生意外受傷能否算工傷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工傷保險的責任原則和工傷保險基金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工傷事故的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實例解惑 勞動者因違紀而在工作時間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法律理念強化之五]:工傷保險待遇
實例解惑 工傷保險待遇的支付主體
實例解惑 工傷職工拒絕治療被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後又接受治療的,能否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七、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勞動安全衛生的概念和立法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勞動者在勞動安全衛生中的權利與義務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
實例解惑 女職工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有哪些
實例解惑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如何支付
實例解惑 女職工流產的能享受哪些特殊保護待遇
實例解惑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契約期滿,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契約
實例解惑 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懷孕期間,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到期的勞動契約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
八、職業培訓篇
[法律理念強化]:我國的職業培訓制度
實例解惑 公辦職業培訓機構與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在資質審批方面有無區別
實例解惑 用人單位是否有義務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
實例解惑 職業技能考核爭議是否屬於勞動爭議的處理範圍
實例解惑 違反職業技能鑑定規定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九、社會保險與福利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社會保險的基本原理
實例解惑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何不同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養老保險
實例解惑 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應如何計算
實例解惑 農民契約制職工是否屬於養老保險費的征繳和發放範圍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失業保險
實例解惑 因正當原因辭職的失業人員是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實例解惑 刑滿釋放或者解除勞動教養人員能否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疾病保險
實例解惑 患病職工病情穩定後繼續留在非定點醫院進行治療,該治療費用是否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法律理念強化之五]:工傷保險
[法律理念強化之六]:生育保險
實例解惑 女職工流產能否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實例解惑 在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在健康和收入方面應給予其哪些保護
[法律理念強化之七]:社會福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篇
[法律理念強化之一]:勞動爭議處理概述
實例解惑 集體勞動爭議與集體勞動契約爭議是否相同
實例解惑 如何計算除名爭議的仲裁時效
實例解惑 獎金爭議是否屬於勞動爭議
實例解惑 勞動爭議處理機構應否受理勞動契約的解除爭議
實例解惑 集資爭議是否屬於勞動契約爭議
實例解惑 職工一方為3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應適用哪種處理程式
[法律理念強化之二]:勞動爭議的調解
實例解惑 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不願參加調解,調解委員會應如何處理
實例解惑 達成調解協定後,當事人是否仍可申請仲裁
實例解惑 調解超過法定期限卻未達成協定,應如何處理
[法律理念強化之三]:勞動爭議的仲裁
實例解惑 協商、調解、仲裁哪項為勞動爭議處理的必經程式
實例解惑 職工和用人單位不屬同一地區,發生勞動爭議如何確定仲裁管轄
實例解惑 被申訴主體不適格,應如何處理
實例解惑 仲裁時效法定,不能由仲裁委員會說了算
實例解惑 仲裁的部分裁決適用於哪些情形
實例解惑 部分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或當事人不服部分裁決,起訴期滿後,仲裁裁決是否生效
[法律理念強化之四]:勞動爭議的訴訟
實例解惑 仲裁當事人雙方不服裁決,均向法院起訴的,應如何確定原、被告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