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營是蘇聯被剝奪自由的未成年人服刑的勞動改造機構。分普通管束的勞動教養營和加強管束的勞動教養營。在普通管束的勞動教養營服刑的是犯非嚴重罪行的、初次被判剝奪自由的男性未成年人;犯嚴重罪行初次被判處剝奪自由3年以下的男性未成年人和所有被判刑的女性未成年人。
在加強管束的勞動教養營服刑的是過去服過剝奪自由刑的男性未成年人和犯嚴重罪行被判處剝奪自由3年以上的男性未成年人。那些蓄意違反普通管束的勞動教養營制度的被判刑人,可以由法院根據勞動教養營行政機關的提請並經未成年人委員會同意後,決定轉入加強管柬的勞動教養營。對那些因在剝奪自由場所蓄意犯罪而被判刑的人和一貫惡意違反服刑管束制度的被判刑人,實行單獨關押.勞動教養營里的法律限制要比勞動改造營和監獄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