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鞍山鋼鐵集團公司2001年工效掛鈎方案的復函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鞍山鋼鐵集團公司2001年工效掛鈎方案的復函是2002-04-0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分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鞍山鋼鐵集團公司2001年工效掛鈎方案的復函
  • 頒布時間:2002年4月3日
【發布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發布文號】勞社廳函〔2002〕141號
【生效日期】2002-04-0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鞍山鋼鐵集團公司2001年工效掛鈎方案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2〕141號)
鞍山鋼鐵集團公司:
你公司《關於核定2001年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基數的請示》(鋼組人發〔2001〕175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繼續實行工資總額同實現稅利掛鈎的辦法。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實現稅利基數為185567.92萬元,掛鈎工資總額基數為224182.43萬元,掛鈎浮動比例為1∶0.8。
三、你公司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努力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並按規定計提新增效益工資。
請你公司進一步搞好內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資,做到留有結餘,以豐補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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