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詞的釋義一般以另一個動詞的不定式開頭。現代詞典編纂者在對動詞釋義時傾向於對及物動詞和不及物動詞有所區別。 一般來說,不及物動詞的釋義有兩種方法:把動詞意義中隱含的部分包含在釋義中,如“marry”的釋義“vi.to take a husband orwife”。“husband”和“wife”是“marry”意義中隱含的部分,在釋義中被明示出來。另一種方法是使用一個同義的不及物動詞,如“lie vi.to be;exist”。無論使用哪種方法,釋義項都必須是另一個不及物動詞(短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詞釋義
- 外文名:ver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