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作用論

動機作用論

動機作用論(motivational theories)是指研究機體行為的激起、指向、維持的諸種理論。可基本劃分成三大類:(1)享樂或愉快說。強調愉快在機體活動中的指導作用。認為機體的努力只是為了達到降低或消除緊張狀態,即內部的緊張可引起機體的不適狀態,通過能量的釋放、本能的表現、驅力水平的降低可使緊張狀態減弱或消除,產生愉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機作用論
  • 類別:理論
(2)認知或求知說。50 年代起,隨著認知論和信息加工論的興起,開始強調在機體處理信息活動中就孕育著動機的產生。受皮亞傑的影響,J.M.亨特認為,人總是試圖將新舊信息加以整合,輸入的信息可能同已有信息相一致,也可能不一致。不一致性可激起探索的行為,但不一致性太大也可能引起退縮的行為。因此激發人的行為主要在於控制呈現的信息量。強調認知的動機引起觀的代表人物 G.A.凱利認為,每個人都是試圖獲取對有關事件最佳預言的科學家,因此人總是處於活動之中。動機理論無須對活動本身加以說明,無須用內驅力、需要、誘因、緊張還原來說明行為的起因。當人不能預言事件或當整個預言系統處於危急時,個體會感到焦慮和威脅,而這些消極的情感正可導致人採取正確的行動。(3)成長或實現說。60—70 年代,人本主義心理學家開始強調人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實現的基本傾向是動力之源。其主要代表人物是馬斯洛和羅傑斯。這派理論一般不反對有些動機的發生是為了降低緊張度,但機體最重要、最基本的努力是使個體得到提高。在馬斯洛提出的需要層級中,包括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但心理需要的重要性不能超越生理需要。羅傑斯認為,這種傾向是唯一需要構想的動力,人們都是為此而努力。此外,尚有無意識動機理論、社會學習理論、一般的系統理論、歸因理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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