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管線圖是以全廠建築物及設備平面布置圖為底圖繪製的動力管道和電力、電信線路的圖樣。動力管線圖的繪製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定,如圖形符號標註方法、顏色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力管線圖
- 外文名:Power pipeline diagram
- 繪製要求:國家標準
- 用途:加強動力管線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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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管線的管理與維護
管理要則
(1)為加強和改善動能設備管理,確保全全運行,降低動能消耗,機械系統各企業均需按本要則加強動力管線的管理,並繪製全廠各類動能設備(包括蒸汽、壓縮空氣、煤氣、氧氣、氫氣、乙炔氣、給水管道和電力、通訊線路)的管線圖,並應責成企業專管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2)動力管線應按“一機部生產設備統一分類編號目錄”編號後列入設備固定資產,並需建立相應的檔案資料,其修理複雜係數可參照原一機部生產調度局編印的《動力設備修理複雜係數》一書確定。
(3)動力管線圖應統一以廠區平面圖為底圖進行繪製,廠區平面圖的繪製應符合國標GBJ 1—73《建築製圖標準》,並應採用建築座標進行標註。各管線均應相對建築物標註距離尺寸或用建築座標標註其位置。
(4)管線圖中各管道直徑和電線、電纜直徑以毫米為單位;其餘尺寸一律以米為單位,並精確到小數點後一位(即分米)進行標註,圖上可不寫尺寸單位。
(5)各類動力管線可以合畫在一張總平面圖上,亦可分繪各類管線圖。大型企業亦可分片繪製管線圖。
(6)各企業對今後基建項目,在驗收時應按本要則有關規定,接收施工單位的管線圖紙及技術資料。
(7)各企業在更新、改裝和加裝動力管線時,均應由專管部門簽發《動力管線安(改)裝施工單》(見圖1),施工完畢後應將竣工圖繪製後交專管部門驗收併入檔保存,以便定期修改管線圖時使用。未經專管部門批准不準擅自拆裝(事故處理除外)。
維護要則
(1)動力管線必須定期巡迴檢查,根據管線特性分剮進行。對線路薄弱段必須採取加固或預防等有效措施。
(2)動力管線結合二級保養做好預防性試駐,如耐壓試驗,泄漏試驗,及時消除管線的“跑、冒、滴、漏”現象。
(3)對管線的分接、改裝、遷位等必須及時做好更改記錄,確保實際運行情況與管線圖相符合。
(4)認真執行計畫檢修,按修理周期和修理內容做好管線的二級保養和大修工作。
動力管線圖繪製要求
(1)動力管線在施工前應繪製施工圖,在工程結束後應繪製竣工圖,如實反映動力管線的全部情況。
(2)各管線圖中的管件符號應按國標GB140-59和GB141-59繪製。
(3)動力管線圖中各閥門、表計均應單獨標註方位尺寸,並標出規格及其編號。
(4)明設的動力管線必須用油漆塗上色標與色環,如若在管線示意圖上用顏色示意時,其色別應與油漆色標保持一致,管線油漆的色標可參見圖2。
(5)各動力管線圖均應從總表、總閥門開始繪製,直到每一使用點為止,如水管繪至各用戶龍頭,壓縮空氣管道繪至各風鎬、風鏟位置點。
(6)架空管線要畫出支、吊架結構,標出標高、坡度方向及排水I=I;埋地敷設管線要標出地下標高、方位。
電力、電訊線路圖繪製要求
(1)各企業均應繪製變配電一、二次接線圖、電力配電線路圖(包括照明路燈圖)和電訊電路圖。
(2)電力、電訊線路圖中符號應按國標GB312-64《電工系統圖形符號》、GB31 3-64《電力及照明平面圖圖形符號》和GB313-64《電信平面圖圖形符號》的規定繪製。
(3)電纜線路繪製要求:凡有電纜槽(溝)者,均應在圖上繪出電纜槽(溝)橫截面圖,同時畫出槽(溝)方位(包括距離和標高);凡敷設在一起的電纜,應按次序自左至右、自上而下地標註電纜編號,並應在附表中按編號標註每根電纜的型號、規格及走向,電纜的中間接頭的方位和型式均應標註在圖上。
(4)架空電力線路應繪製到每根電線桿,並應註明(或列表)電桿編號、長度、兩桿間距,並對桿上線路逐層、逐路進行編號、註明線的型號、規格等。
(5)架空線路中特殊線桿、轉角桿、終端桿、耐張桿、分支桿等,均應畫出立面圖。標註線路金具、瓷件、板線及橫擔高度。凡有接地線應標註接地點方位和接地電阻值。
(6)路燈亦需畫出線路圖,並標註燈的型號、功率(瓦數)、幹線規格及離地坪的高度,以及照明線路的控制點。
(7)通訊線路圖應繪製到分線盒,並應列表標註出分線盒內線號、分機用戶的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