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學犯罪觀

西方罪原因學說之一。德國犯罪學家梅茲格爾約於1930年提出。認為犯罪行為和行為者是一個整體,這個整體是各個因素的動力學的結合現象。此前對犯罪原因的研究存在或偏重素質或偏重環境的傾向,該理論則將犯罪原因的要素分為犯罪人的素質和環境兩方面,認為只有這兩者經各種相互作用,才能將潛在的犯罪可能性變成實際的犯罪行為。他用公式表示該理論:KrT = ae p .Pt U。即犯罪行為(KrT)是由素質(a)、發育條件(e)、行為者人格(p)與行為者人格的形成(P=e)、行為形成((t)、環境(U)相互作用產生的。他希望結合一切內在的和外在的要素,對犯罪行為作動態分析。這一理論得到美國學者W.希利等犯罪學家的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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