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都簇長官司

勒都簇長官司,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國貢儀,將其列入全國可按定例朝貢的30長官司之一。永樂十二年(1414)十二月,與松潘地區十五族長官司一道,派人入貢,受款待與封賜。宣德三年(1428)九月,長官司故土官子川操等入貢,受賜鈔、彩幣表里、紵絲襲衣、靴襪等。六年(1431)十月,其族人與北定諸族聚眾截路,殺掠官軍,反抗地方統治者的壓迫,為總兵官都督陳懷等鎮壓。長官司長官世代襲替,依定例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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