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縣城市管理局

勉縣城市管理局成立於2006年8月,是全縣主管城市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廣場遊園的事業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勉縣城市管理局
  • 成立時間:2006.08
  • 規格:正科級建設
  • 主管:市容秩序、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
主要職責,機構概況,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勉縣城市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以及行業標準,經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按照縣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園林綠化、城區垃圾的統一清運工作,對縣城規劃區環衛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指導。
(四)負責“門前三包兩禁止”責任制管理工作的監督與協調。
(五)負責本局及局屬各單位“兩個文明”建設和改革、發展、穩定的工作。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業務管理。
(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對轄區內的城市管理工作實施綜合執法:
1、行使縣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執法職能(包括行政處罰、監督檢查和行政強制執行,下同),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 設施。
2、行使縣城區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執法職能、主要包括對未經審批,擅自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對影響城市規劃的實施,違法占用道路、廣場、綠地、高壓供電走廊、壓占地上管線進行建設的;對未經城市規划行政部門同意,擅自在城市規劃區內設定廢渣垃圾堆場的;對未經批准,擅自在城市主要街區設定廣告牌、畫廊、招牌、櫥窗的;對占用人行道設定報刊亭、電話亭、固定攤點的、負責建築工地(含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建築施工工地、城市房屋拆遷工地、城市園林綠化工地四類)管理中影響市容環境衛生方面行為(含建築工地圍欄美化淨化,出入口硬化處理、沖洗設備、渣上清運、車輛保潔)的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3、行使縣城區內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煙塵行為,製造影響周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聲污染行為(主要包括對未經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碳、煤矸石、煤渣、煤灰、沙石、灰土等物料的;對未採取密閉措施或其他防護措施,運輸、裝卸或儲存能夠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粉塵物質,造成城市大氣污染的;對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瀝青、油氈、橡膠、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對在城 集中地區內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對沿街賣飲食燒烤的;對向城市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的行政執法職能(行政處罰中降低資質等吊銷證照除外)。
4、行使縣城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在固定經營門店的無照商販沿街竄賣(主要包括人行道、樓群院落,店外無證照的商販)的行政執法職能。
5、行使縣城區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主要包括在城區街道上亂擺攤點、沿街竄賣、侵占路面及人行道等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的行政執法職能(行政處罰中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證照除外)。
(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概況

勉縣城市管理局內設局辦公室、綜合執法科、城市管理科、公用事業管理科、廣告管理科5個科室;下轄城市監察大隊、城區環境衛生管理處、廣場管理處、城市園林站、污水處理廠5個事業單位。全局現有正式職工1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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