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朗(辣椒鹼軟膏),適應症為適用於短期緩解由風濕引起的肌肉和關節的疼痛,以及背部疼痛和扭傷,拉傷引起的疼痛。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勁朗
- 藥品類型:處方藥、外用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鎮痛藥
警示語,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臨床試驗,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批准文號,生產企業,核准日期,
警示語
對本品及其成分過敏者禁用;本品僅可用於完整皮膚;使用本品後請用肥皂將手洗淨,勿與眼睛及黏膜接觸;本品僅供外用,且勿入口;請妥善保管,避免兒童接觸;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緩解,請諮詢醫師。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辣椒鹼,其化學名稱:(反)-N-[(4-羥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基醯胺,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16H27NO3 分子量:305.41
分子式:C16H27NO3 分子量:305.41
性狀
本品為白色軟膏。
適應症
適用於短期緩解由風濕引起的肌肉和關節的疼痛,以及背部疼痛和扭傷,拉傷引起的疼痛。
規格
10g:2.5mg
用法用量
成人及2歲以上的兒童外用。均勻塗抹於疼痛部位,每次1~2個黃豆粒大小用量,每日三~四次,2歲以下兒童使用須遵醫囑。
不良反應
偶有在用藥部位產生燒灼感和刺激感。但隨時間的延長和反覆用藥會減輕或消失。
禁忌
對本品及其成分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僅可用於完整皮膚,不用於皮膚損傷部位。
2.使用本品後請用肥皂將手洗淨,勿與眼睛及黏膜接觸。
3.本品僅供外用,切勿入口。
4.請妥善保管,避免兒童接觸。
5.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緩解,請諮詢醫師。
2.使用本品後請用肥皂將手洗淨,勿與眼睛及黏膜接觸。
3.本品僅供外用,切勿入口。
4.請妥善保管,避免兒童接觸。
5.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緩解,請諮詢醫師。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故孕婦及哺乳期不推薦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遵醫囑用藥。
老年用藥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物相互作用
1.未見有關在使用期間發生與其他藥物相互作用的報導。
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null
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null
藥物過量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臨床試驗
給藥方法:用一次性手套外塗1~2個黃豆粒大小量的藥物於受累關節表面,每日三次,用治療程1周。受試對象:有明確關節痛的風濕病患者,包括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和軟組織風濕病患者,年齡18-65周歲,男女兼有。
評價方法:1.受試者對關節痛的評價 2.醫生對受試者關節壓痛程度的評價 3.醫生對受試者關節活動痛程度的評價。
臨床試驗結果:辣椒鹼含量為0.025%的辣椒鹼軟膏在治療有明確關節痛的風濕病患者的總有效率為79.10 %,雖然有4.48 %的套用辣椒鹼軟膏的患者出現的輕重不等局部的燒灼感。但是停止用藥後均緩解。
評價方法:1.受試者對關節痛的評價 2.醫生對受試者關節壓痛程度的評價 3.醫生對受試者關節活動痛程度的評價。
臨床試驗結果:辣椒鹼含量為0.025%的辣椒鹼軟膏在治療有明確關節痛的風濕病患者的總有效率為79.10 %,雖然有4.48 %的套用辣椒鹼軟膏的患者出現的輕重不等局部的燒灼感。但是停止用藥後均緩解。
藥理毒理
辣椒鹼主要通過影響神經肽p物質的釋放合成和貯藏而起鎮痛和止癢作用。P物質是一種十一肽,是一種重要的神經傳導介質,可把疼痛和瘙癢由外周神經傳入脊髓神經和高級中樞神經。辣椒鹼主要作用於C型感覺神經元上的P物質,而傳導皮膚痛覺和病態瘙癢的正是 C型神經纖維纖維中的一些無髓慢傳導纖維。局部外用辣椒鹼作用於外周神經軸突,導致來自所有神經元(外周和中樞)P物質減少,從而實現鎮痛和止癢的功效。
急性毒性試驗:實驗結果表明,辣椒鹼軟膏(0.075%wt,0.025%wt)一次性皮膚塗抹(1g/只),對家兔完整皮膚和破損皮膚均無明顯毒性反應;刺激性反應試驗:對家兔完整皮膚和破損皮膚連續8天,每天塗抹辣椒鹼軟膏(0.075%wt,0.025%wt)1g,未發現刺激反應;過敏反應試驗:對豚鼠分別在第1、第7、第14天塗抹辣椒鹼軟膏(0.075%wt,0.025%wt)0.2g,未發現過敏反應。
急性毒性試驗:實驗結果表明,辣椒鹼軟膏(0.075%wt,0.025%wt)一次性皮膚塗抹(1g/只),對家兔完整皮膚和破損皮膚均無明顯毒性反應;刺激性反應試驗:對家兔完整皮膚和破損皮膚連續8天,每天塗抹辣椒鹼軟膏(0.075%wt,0.025%wt)1g,未發現刺激反應;過敏反應試驗:對豚鼠分別在第1、第7、第14天塗抹辣椒鹼軟膏(0.075%wt,0.025%wt)0.2g,未發現過敏反應。
藥代動力學
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貯藏
遮光,密封,在涼處(不超過20℃)保存。
包裝
鋁管,每支10克裝。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WS-1023(X-763)-2002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30031
生產企業
長春普華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日期
200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