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洛林納刑法典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1532年制定的封建法典。該法典於德國農民戰爭(1524~1525)被鎮壓後頒布,以刑罰極其殘酷著稱。是中世紀最野蠻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之一。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刑事訴訟的規定,實行有罪推定、秘密審訊和刑訊遙供的原則,共103條;,第二部分規定了各種犯罪及其處罰,共76條。法典濫用死刑和肉刑,且種類繁多。死刑有斬首、車裂、火焚、肢解、絞、溺和活埋;肉刑有割耳,割鼻、割舌、挖眼、斷指斷手和群夾火鉗等。刑罰嚴酷,對微小犯罪也處很重的刑罰,對侵犯宗教、皇帝和封建政權的行為,處罰尤為嚴酷。
相關詞條
- 加洛林納刑法典
加洛林納刑法典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1532年制定的封建法典。該法典於德國農民戰爭(1524~1525)被鎮壓後頒布,以刑罰極其殘酷著稱。是中世紀最野蠻的刑法和刑事...
- 歐洲中世紀法律
在這方面比較有代表性的是1532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8在位)制定的《加洛林納刑法典》(意即“查理的刑法典”)。這是一部頒布於德國農民戰爭(1524...
- 自由心證制度
刑事鎮壓上最為典型的代表是德國16世紀的《加洛林納刑法典》,該法規定了割耳、割鼻、挖眼、斷指、斷手、斬首、車裂、火焚等刑罰手段。到了君主專制時期,英國的...
- 形式證據
最早由1532年羅馬帝國的《加洛林納刑法典》規定。形式證據制度是形上學的,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後即被自由心證所代替。 [1] 一般認為,所有證據都應當具有證明力和...
- 法定證據制度
最早規定這種證據制度的代表性法典是1532年神聖羅馬帝國的《加洛林納刑法典》。法定證據制度把證據分為完全證據和不完全證據兩大類。完全證據就是能夠確定案件事實的...
- 刑罰殘酷
中世紀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頒布的《加洛林納刑法典》(1532,歐洲中世紀法律)規定,煽動暴力者,觸犯皇帝利益者,侵入盜竊不問盜取財物多少,均處死刑;還規定有割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