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作業安全規範

《加油站作業安全規範》是2008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應急管理部批准發布的AQ 3010-2022《加油站作業安全規範》,該標準將替代AQ 3010-2007,自2023年4月1日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油站作業安全規範
  • 標準號:AQ 3010-2007
  • 實施日期:2008-01-01
  • 發布日期:2007-10-22
  • 技術歸口: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品安全分技術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起草人,起草單位,修訂情況,

起草人

施祖建、吳龍英等。

起草單位

江蘇省安全生產研究院。

修訂情況

應急管理部批准發布的AQ 3010-2022《加油站作業安全規範》,該標準將替代AQ 3010-2007,自2023年4月1日正式實施。
一、標準修訂背景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國內汽車保有量和加油站數量持續增長,對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油站屬於帶有存儲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油品易燃易爆,車輛和人員相對密集,其卸油、加油等作業環節中存在油品泄漏、火災爆炸等風險,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影響社會穩定。2007版標準自2008年1月實施以來,對減少和預防加油站作業事故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代發展,部分條款已難以適應加油站作業安全管理和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需要,有必要對原標準進行修訂和完善。
二、標準的主要技術變化
1.增加了對使用手機支付的安全要求。
加油站提供手機支付是客戶的普遍需求。研究表明,加油站內因使用手機造成油氣燃爆事故是一種機率較小、在可接受範圍內的安全風險。我國加油站均設有油氣回收系統,加油作業區可燃氣體濃度已大幅降低,考慮到仍然存在潛在油氣泄漏事故的可能,為加強安全風險管控,如果加油站允許客戶在加油作業區進行手機支付操作,應設定可燃氣體聲光報警裝置。當出現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移動通訊設備和加油相關作業,按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為便於實際執行,降低施工難度與改造成本,本標準僅對現場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的覆蓋範圍和安裝高度提出了要求,主要參照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的有關條款執行。
2.更改了卸油前靜置時間的要求。
將卸油前油罐車靜置時間由15min調整為5min,靜電風險可控,並且可提高卸油效率,避免油罐車停留時間,進一步降低安全風險。
新版標準不再規定初始流速,因為GB 50156-2021《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對進油管的設計已有防進油噴濺靜電的考量。新版標準不再規定油罐車卸油後靜置5min,因為目前加油站均採用油氣回收密閉卸油,風險可控。卸油結束,檢查現場確認安全後,即可引導油罐車離開,減少了油罐車在加油站的停留時間,進一步降低現場風險。
3.增加了對自助加油作業的要求。
人體靜電是自助加油的主要安全風險之一,靜電放電容易引燃油箱口處揮髮油氣,故應採取措施提醒客戶釋放人體靜電。
加油站應為機車客戶提供安全加油服務,用加油槍為機車加注油品,是與GB50156-2021《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技術標準一致。加油前要求駕駛員和坐乘人員下車,機車停放平穩,預防油箱口起火對客戶造成傷害。
4.更改了清洗油罐和動火作業的要求。
近年來的加油站事故多發生於油罐清洗和動火作業環節,安全風險較高,因此規定參考GB 30871-2022《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範》進行管理。
5.更改了安全標誌的管理要求。
現行安全標準對安全標誌的設定已有明確規定,故刪除原標準的相關內容。
三、標準執行重點
本標準是針對加油站主要作業風險規定的基本安全要求,加油站應結合實際情況採取多種風險管控措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要求,建立健全加油站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確保全全生產。
標準執行過程中,應正確理解條款要求,重視技防與人防相結合,管控好各類安全風險,預防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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