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基督教

加拿大基督教

加拿大基督教各派的統稱。加拿大總人口約3114.7萬(2000年)。基督徒約2358.7萬,約占總人口75.73%。其中新教有宗派89個,約390.4萬人,獨立宗派102個,約23.5萬人,聖公會有宗派2個,約73.8萬人,天主教有宗派5個,約1259.9萬人,東正教有宗派8個,約60.1萬人,新興宗派有31個,約49.6萬人。有6種語言的足本聖經》譯本,11種語言的《新約聖經》譯本,23種語言的非足本《聖經》譯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拿大基督教
  • 外文名:Christianity in Canada
背景介紹,發展歷史,社會影響,

背景介紹

加拿大歷史上曾先後受法國和英國的殖民統治,40%為英移民後裔,27%為法移民後裔。加拿大的宗教文化是英法文化結合的產物。約1001年,來自格陵蘭島的挪威人最初將基督教傳至加拿大。16世紀後,法英先後侵入,傳來羅馬天主教和新教。1534年夏,天主教傳教士雅克·卡蒂爾在加斯珀海岸登入,並豎起一個30米高的木製十字架。1605年,法國殖民者在阿卡迪亞定居,使基督教在加拿大紮根。
17世紀早期,加拿大最初的定居者的主要目的是皮貨貿易以及改宗美洲土著居民。法國天主教重整奧斯丁會、耶穌會、聖蘇爾比斯會(Society of Saint-Sulpice)、巴黎外方傳教會等開始在加拿大傳教。1635年,耶穌會在加拿大建立第一所學院,並開辦第一座醫院。1666年,加拿大有白人移民3215人,其中96人在天主教會任職。天主教統治加拿大文化和社會生活的歷史持續200年。1629年,英國開始向加拿大移民。新教隨之傳入。新教傳教士除建立教堂外,還為當地美洲土著居民創造拼音法,幫助其讀書識字、興辦教育等。但很快遭到法國天主教會的抵制。雙方在傳教問題上爭執了一個世紀。1759年英國征服加拿大,隨著英國和美國移民的大量湧入,各種教派進入加拿大。直到1763年巴黎協約簽訂,加拿大成為英國殖民地,雙方基本結束爭執。其時,新教教徒數量實際上已超過天主教,安立甘宗循道宗和耶穌會在東部地區傳教。

發展歷史

自19世紀40年代,教會宣教會(Church Mission Society)和羅馬天主教的無原罪聖母奉獻會(Oblate Order of Mary Immaculate)為北部和西部最大的宣教組織。1771年,摩拉維亞弟兄會在拉布拉多傳教。邊疆復興運動對加拿大基督教產生重要影響,循道宗和浸禮宗發展迅速。1867年,加拿大成為大英國協自治領地。加拿大憲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此後,隨著歐洲天主教國家向北美移民數量的增加,至20世紀,加拿大天主教與新教在教徒數量上基本持平,二者關係亦日趨緩和。
1925年,出現教會聯合,加拿大循道宗、公理宗和大多數的長老會聯合組成加拿大聯合教會(United Church of Canada)。自20世紀60年代,主要的新教教會任命婦女擔任聖職。加拿大有69個天主教大教區和教區,有教堂6000餘座,神職人員2萬餘人;教徒主要分布在魁北克省,占全省人口的88%,占全國天主教徒的30%,其次是新不倫瑞克省、愛德華太子島、紐芬蘭省和西北地區。

社會影響

天主教會在加拿大社會經濟文化生活中起著重要作用。天主教會大辦教育事業,有20所大學和學院,數千所中國小校,開辦12個學區(包括中、國小)。加拿大新教各派主要有加拿大聯合教會、聖公會、信義會、浸禮會、五旬節派等。加拿大聯合教會和信義會主要分布在曼尼托巴、薩斯喀徹溫、阿爾伯達各省。加拿大聖公會教徒在人口稀少地區比人口稠密地區要多,共有教堂2900餘座。18世紀,東正教由俄國人傳入。1794年,俄羅斯正教會派10名神職人員開始在美洲土著居民和愛斯基摩人中傳教。後在俄僑中間宣教。東正教有宗派希臘正教會、烏克蘭希臘正教,主要分布在一些大城市。
加拿大全國有約60多個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約2萬多處。1963年,在蒙特婁市成立普世教會運動中心。此後,天主教會與新教各派以及東正教會致力於合作,從事世界性的基督教普世教會運動。加拿大新教保守派教會正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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