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史
1967年,
加彭獨立時實行一院制,即國民議會為惟一立法機構。1994年3月18日,國民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決定廢除一院制,增設參議院,
加彭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每年舉行兩次例會。立法權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共同行使,其主要職能是制定法律,監督政府工作,批准對外宣戰和21天以上的戒嚴令。國民議會在起草法律和監督政府行為上具有更大權力,當國民議會和參議院在某一法律檔案上難以達成一致並經由雙方代表組成的“穿梭委員會”調解無效時,議會有權獨自處理。議會可彈劾政府,總統有權解散議會。眾參兩院議員分別由直接普選和間接選舉產生,任期分別為5年和6年。1997年4月修改後的憲法規定,國民議會議長和參議院議長任期分別由30和36個月延至60和72個月,取消中期改選的規定。第十一屆國民議會於2006年12月選舉並經2007年1月補選產生,共120名議員,其中加彭民主黨占82席,議長居伊·恩祖巴·恩達馬(Guy Nzouba Ndama)。第三屆參議院於2009年2月16日選舉產生,共102名議員,民主黨占71席,參議長羅斯·弗朗辛·羅貢貝夫人(Rose Francine ROGOMBE)。
國民議會(Assemblée Nationale)
加彭首屆國民議會於1960年組成,經歷了由多黨制到一黨制,再從一黨制到多黨制的演變過程。國民議會由120名議員組成,名額按省份劃分,具體情況如下:河口省18席、上奧果韋省17席、中奧果韋省9席、恩古涅省17席、尼揚加省10席、奧果韋—溫多省9席、奧果韋—洛洛省10席、濱海奧果豐省13席、沃勒—恩特姆省17席。國民議會議員經直選產生,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立法選舉由全國獨立常設選舉委員會(CENAP)組織實施,憲法法院負責監督。當選舉結果有爭議時,選民、候選人和政黨等均可訴諸憲法法院。國民議會議員享有豁免權,在任期內可免受司法追究。此外,他們還享有某些物質優惠。總統有權解散國民議會,但這種特權一年中最多使用兩次。議會被解散後,應在解散令下達後的30至45天內選舉新議會。據加1997年4月憲法規定,加議會每年召開兩次例會,每次4個月,第一次時間為3月的第一個工作日至6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第二次時間為9月第一個工作日至12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如在有效時間內未能完成所有法律檔案的審議,在總理或絕大多數議員要求下,總統可下令舉行特別會議。
國民議會的領導機構包括執行局,一般委員會和議長會議。
執行局由1名議長、3至6名副議長、3至6名秘書和2名總務主任組成。議長由秘密投票產生,按規定,第一輪須獲絕對多數,第二輪須獲相對多數;在第二輪票數相等時,由年長的候選人當選;其他執行局成員,第一輪由絕對多數產生,第二輪由相對多數產生。
議長代表執行局實施決定;領導和監督議會機構;擔任議會預算的協調人;主持議會討論;有權任命3名憲法法院成員和3名全國新聞委員會成員。在解散議會或在危機時期採取特殊措施時,總統須聽取議長意見。議長不能履行職務時,按先後秩序由副議長代行議長職責。
議會執行局有主持討論、組織和保證各機構運轉的權力;根據主席會議意見,決定是否接受法律提案和書面問題;執行局在國家機構中代表國民議會。執行局秘書負責監督撰寫會議記錄,並在公開會議上協助議長主持討論。執行局總務主任在議長領導下負責管理議會財務。在未預先徵求他們意見的情況下,任何新開支不得啟動。執行局成員隨時有可能在通過投不信任票情況下被解除職務。
下設6個一般委員會
1.法律、行政事務和人權委員會
2.外交、國際合作和國防委員會
3.計畫、領土整治和環境委員會
4.財政、預算和公共財務委員會
5.經濟、生產和發展委員會
6.社會、文化事務和通訊委員會
每個一般委員會至少由15位成員組成,每位議員至少報名參加4個委員會。一般委員會在每屆議會開始時設立,領導層由主席、副主席第一報告人和第二報告人各1人組成。
除一般委員會外,議會還可在一定時期內為某一項目組成特別委員會。
議長會議由國民議會議長(主持會議)和副議長、各一般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以及議會黨團主席和副主席組成。執行局秘書和總務主任可參加會議,但不發言。政府由負責與議會聯繫部長代表出席會議。會議由議長召集,以確定會議日程。會議還討論組織議會的全體會議事宜,特別是分配發言時間。
第十一屆議會於2006年12月選舉並經2007年補選產生。有120個席位,具體分配情況如下:加彭民主黨(PDG)82席、保衛加彭聯盟(RPG)7席、加彭人民聯盟(UPG)7席、加彭民主與發展聯盟(UGDD)4席、民主與共和聯盟(ADERE)4席、自由改革者中心(CLR)、民主與正義大會(CDJ)、社會民主黨(PSD)和伐木者全國聯盟(RNB)各2席、非洲重建論壇(FAR)、加彭進步黨(PGP)、非洲發展運動(MAD)、共和人士聯盟(RDR)各1席,獨主人士4席。
2007年1月選舉產生執行局,人員組成如下:
議長:居伊·恩祖巴—恩達馬(Guy NZOUBANDAMA,連任)
第一副議長:達尼埃爾·奧納·翁多(Daniel ONA ONDO)
第二副議長:萊昂·保羅姆武巴·奧科里(Léon Paul MVOUBA OKORI)
第三副議長:阿爾伯特·恩加維·恩喬伊(Albert NDJAVE NDJOY)
第四副議長:尚未選出
第五副議長:讓·瑪麗·恩戈馬·恩東(Jean Marie NGUEMANDONG)
第六副議長:夏洛特·恩蓋羅·姆尼奧科夫人(Charlotte NKEROMOUGNOKO)
第一總務主任:塞拉凡·蒙東加(Séraphin MOUNDOUNGA)
第二總務主任:尚未選出
第一秘書:波萊特·科荷夫人(Paulette KOHO)
第二秘書:讓·里夏爾·西龍(Jean Richard SYLONG)
第三秘書:樊尚·德·保羅·貢珠(Vincent de Paul GONDJOUT)
第四秘書:阿德里安·恩科蓋·埃森戈內(Adrien NKOGHE ESSINGONE)
第五秘書:奧諾雷·芒豐比·馬帕加(Honoré MAMFOUMBI MAPAGA)
第六秘書:尚未選出
現有5個議會黨團
他們是:
1.加彭民主黨(PDG)黨團,其主席為呂克·馬拉·阿比拉(Luc MARAT ABILA);
2.加彭人民聯盟(UPG)黨團,主席皮埃爾·芒邦杜·芒邦杜(Pierre MAMBOUNDOU MAMBOUNDOU);
3.保衛加彭聯盟(RPG)黨團,主席弗斯坦·洛朗·比利·比·埃索內(Faustin Laurent BILIE BIESSONE);
4.由爭取加彭發展和民主聯盟(UGDD)、非洲復興論壇(FAR)、爭取民主和正義大會(CDJ)三黨議員聯合組成的變革力量小組(GFC)黨團,主席扎卡里·米博托(M Zacharie YBOTO);
5.由民主與共和聯盟(ADERE)、自由改革者中心(CLR)、伐木者全國聯盟(RNB)、爭取發展非洲運動(MAD)以及獨立議員共同組成的民主共和人士黨團(GDR),主席埃梅·路易·芒杜古·芒杜古(Aimé Louis MANDOUCKOU MANDOUCKOU)。
第十一屆國民議會一般委員會主席分別為;
1.法律、行政事務和人權委員會主席貝爾納貝·英杜穆·芒邦古(Barnabé INDOUMOU-MAMBOUNGOU);
2.外交、國際合作和國防委員會主席馬塞爾·杜龐比·馬托卡(Marcel DOUPAMBY MATOKA);
3.計畫、領土整治和環境委員會主席皮埃爾·克拉維·藏·埃波梅(Pierre Claver ZENG EBOME );
4.財政、預算和公共財務委員會主席呂克·奧龍比(Luc OYOUBI);
5.經濟、生產和發展委員會主席埃馬紐埃爾·拉特(Emmanuel LATE);
6.社會、文化事務和通訊委員會主席于勒·克里斯托弗·布爾戴斯·奧古力乾德(Jules Christophe BOURDES OGOULIGUENDE)。
國民議會設有加中友好小組,加彭民主黨議會黨團主席呂克·馬拉·阿比拉(Luc MARAT ABILA)兼任小組主席。
參議院(Sénat)
參議院原由91名參議員組成,2009年2月第三屆參議員選舉時起增至102名,任期6年,通過間接選舉產生。參議員選舉團由國民議會省議員、市鎮議員和城區議員等組成;正式參議員與候補參議員同時產生,正式參議員如被任命為部長等職務後,其席位由候補參議員替代。
參議院在各省的席位分配如下:
河口省20席;上奧果韋省22席;中奧果韋省5席;恩古涅省14席;尼揚加省10席;奧果韋—伊溫多省7席;奧果韋—洛洛省7席;濱海奧果韋省8席;沃勒—恩特姆省9席。
參議員年齡須為40周歲以上的加彭人,但治安和國防部隊的將軍和軍官、法官及國家財會人員不得成為參議員候選人。參議員不得從事自由職業或私營性質的活動,也不得擔任憲法法院、全國新聞委員會成員或經社理事會主席和副主席職務。參議員有豁免權,但如觸犯法律,對其拘留或追究待任期結束後進行。
參議院在任期屆滿前60天舉行換屆選舉。
參議長具有重要的執政權力,在共和國總統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政府訴諸憲法院以絕對多數或是兩院執行局的多數通過,由參議長暫時履行總統職務。在憲法法院確認參議長也無法履行該職務時,則由第一副參議長暫時履行此職務。
參議長與國民議會議長一樣,有特權任命3名憲法法院成員和3名全國新聞委員會成員。總統在解散國民議會前,或執行某種特殊權力前,須徵求參議長的意見。
參議院與國民議會具有同等權力。在需修改憲法時,修憲提案須有兩院聯席會議的三分之二成員出席並通過,聯席會議由國民議會議長主持。其他任何法律草案,須由兩院輪流審議,並以同一文本通過。在兩院意見分歧時,總理有權召集兩院混合委員會會議,提出審議文本。如該混委會不能通過共同文本,政府最終將法律草案提交國民議會通過。
參議院的領導層包括參議長、執行局和主席會議。
執行局由參議長領導,6位副參議長、2位總務主任和6位秘書組成。他們與參議長同時由秘密投票選舉產生。執行局在國家機構中代表參議院。
主席會議由參議長(主持會議)、副參議長、執行局全體成員、常設委員會主席和議會黨團主席組成。主席會議在每次參議院會議開始時由參議長召集,以確定會議日程,並決定參議院向政府部長所提的口頭問題。
參議院黨團由5名以上成員組成,構成參議院基礎。每個黨團包括主席、副主席、會計和秘書各1人。
除議會黨團外,參議院還下設常設委員會(成員至少在12人以上)、調查和監督委員會及特別委員會。
6個常設委員會
包括:
1.外事、國際合作和國防委員會
2.法律和行政事務委員會
3.財政、預算和公共經濟審計委員會
4.文化、社會和通訊委員會
5.生產經濟事務和交流委員會
6.計畫、發展、領土整治和地方行動委員會
每個委員會領導層含1名主席、1至2名副主席、2至3名報告人。
調查和監督委員會是參議院為就某些特定事件收集情況或審議某個公共機構、企業等而臨時成立的,一旦提出報告,任務即告結束。
特別委員會是在特定時間裡為某個項目而設立的。
1997年1月,加舉行首屆參議院選舉,加彭民主黨獲勝,取得51個席位。喬治·拉維里(Georges RAWIRI)當選參議長。2003年舉行第二屆參議院選舉,民主黨在91個席位中占據67席,處於絕對多數地位。2006年4月9日,拉維里在赴布魯塞爾主持歐盟—非加太平等議員大會途中在巴黎暴病而亡。2006年5月25日,勒內·拉當比諾·科尼蓋(René Radembino Coniquet)當選新參議長。2007年11月,為充實地方政府在參議院的代表性,議會通過了將參議員人數由91席增長到102席的議案,從2009年第三屆參議院選舉開始執行。2009年2月16日,加進行第三屆參議院選舉,加彭民主黨(PDG)獲得120個席位中的71席,保衛加彭聯盟(RPG)獲得7席,加彭民主與發展聯盟(UGDD)5席,民主與共和聯盟(ADERE)、自由改革者中心(CLR)、加彭獨立中心黨(PGCI)、社會民主黨(PSD)、加彭人民聯盟(UPG)各2席,獨立人士9席,羅斯·弗朗辛·羅貢貝夫人(Rose Francine ROGOMBE)當選第三任參議長。
第三屆執行局人員
參議長:羅斯·弗朗辛·羅貢貝夫人(Rose Francine ROGOMBE,加彭民主黨,中奧果韋省蘭巴雷內參議員,新任)
第一副參議長:萊昂納爾·昂江貝(Léonard ANDJEMBE,加彭民主黨,上奧果韋省萊卡比·萊沃洛參議員,連任)
第二副參議長:菲力克斯·姆巴(Félix MBA,加彭民主黨,河口省利伯維爾參議員,新任)
第三副參議長:保蘭·奧比昂·恩東(Paulin OBIANG NDONG,保衛加彭聯盟,沃勒—恩特姆省奧耶姆參議員,連任)
第四副參議長:讓·博尼法斯·阿塞萊(JeanBoniface ASSELE,自由改革者中心,河口省利伯維爾參議員,新任)
第五副參議長:弗朗西斯·恩可阿·恩濟格(Francis NKEA NDZIGHE,加彭民主黨,沃勒—恩特姆省上恩特姆參議員,新任)
第六副參議長:露茜·米雷布·奧比松夫人(Lucie MILEBOU AUBUSSON,加彭民主黨,恩古涅省富加穆參議員,新任)
第一總務主任:加布里埃爾·恩戈索(Gabriel NGOSSO,加彭民主黨,奧果韋—洛洛省倫波—布昂季迪參議員,新任)
第二總務主任:阿道爾夫·馬邦多(Adolphe MABONDO,加彭民主發展聯盟,反對派,上奧果韋省巴昆巴參議員,新任)
第一書記:克洛德·達馬斯·奧齊莫(Claude DAMAS OZIMO,河口省利伯維爾參議員,加彭民主黨,連任)
第二書記:馬丁·菲德爾·馬尼亞加(Martin Fidèle MAGNA—GA,奧果韋—洛洛省庫拉穆圖參議員,加彭民主黨,連任)
第三書記:約瑟夫·穆卡拉·貢巴(Joseph MOUKALAKOUMBA,加彭獨立中心黨,尼昂加省奇班加參議員,新任)
第四書記:馬蒂娜·邦多夫人(Martine BONDO,加彭民主黨,上奧果韋省朱埃參議員,原第五書記)
第五書記:愛麗絲·拉穆夫人(Alice LAMOU,加彭民主黨,濱海奧果韋省邦巴參議員,新任)
第六書記:昂里埃特·諾諾·馬松加夫人(Henriette NONO MASSOUNGA,社會民主黨,恩古涅省多拉參議員,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