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河縣財政局

劍河縣財政局

劍河縣財政局是劍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劍河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劍河縣仰阿莎西大道金泰廣場對面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財稅規劃和財稅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草案。
二、承擔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根據《預算法》的規定,負責縣級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縣財政預算草案並承擔組織執行的具體工作。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根據《預算法》的規定,行使縣級國庫庫款支配權;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需由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域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受州財政局委託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州、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審核和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九、執行國家政府債務管理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落實政府性債務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按規定對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對我縣的貸(贈)款進行管理。
十、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縣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
十三、制定縣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四、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信訪維穩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督辦、會務、信息、機要、保密、宣傳、人事、檔案、財務、接待、建議提案、計畫生育、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機關目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財政網路建設和信息安全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牽頭組織行政複議、仲裁和應訴工作;牽頭組織局行政法制審批、非行政審批、公務服務事項以及聯繫政務服務中心等方面工作;承擔局機關重大工作報告起草和審核工作;從事財政、經濟、會計、稅收政策等方面的研究,開展財源建設和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參與財政學術交流活動;負責全縣財政系統的普法和法制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2)綜合股
主要職責:參與擬訂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住房、物價、國有土地使用、礦產資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各類津貼補貼的具體工作;負責擬訂非稅收入收繳管理的制度和具體辦法;負責行政事業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稅收入項目清理規範工作;承擔縣級非稅收入的收繳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導全縣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工作;管理全縣財政票據,負責財政票據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政府性購買公共服務方面的工作。負責建立財政支出績效綜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承擔全縣重大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擬定組織實施財政監督檢查制度,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管理全縣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和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指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及會計電算化培訓工作;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會計從業資格;指導代理記賬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其他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和撰寫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的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牽頭撰寫國有資產綜合報告,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承擔縣人民政府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採購制度和辦法;監督和指導政府採購機構的相關工作;編制審核政府採購預算和執行計畫,處理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專控商品和政府採購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3)預算股
主要職責: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政府公共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度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審核報批部門預算項目調整申報事項;審定、批覆縣級部門預算;承擔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編制縣級年度預算;匯總全縣預算;負責編制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的年度財政預決算,承擔與縣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審核部門提出的年度預算編制計畫,匯總縣直部門預算;提供有關部門預算定額、部門預算政策諮詢。統籌開展預算執行和預算分析;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貫徹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執行總預算會計、政府會計制度;編制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負責總預算會計及財政專戶會計核算;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工作;負責管理縣財政賬戶和預算單位賬戶,指導全縣賬戶管理。承擔地方債務政策的擬定、協調配合和研究工作;承擔政府性舉債的管理;管理地方政府債券;擬定政府性債務管理相關制度;承擔政府融資涉及財政相關業務以及融資擔保管理工作;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負責債務審核、債務數據統計分析和監督管理;匯總全縣政府債務預算;評估、預警和監控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承擔政府外債的有關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貸(贈)款;完成其他債務管理方面的工作。
(4)財政資金管理股
主要職責: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群團、教育、科技、文體廣電旅遊、宣傳、檔案、體育、發展改革、工信、工業、交通、自然資源、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醫保、退役軍人事務、農業、林業、水務、扶貧、生態移民、氣象、PPP等方面部門預算和相關領域預算支出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並執行相關財政、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及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經費保障機制和分類保障辦法;承擔縣級事業單位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歸口縣級部門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計生、民政等資金支出,並擬訂執行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管理歸口部門涉及的重大專項資金;提出支持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擬訂縣級建設投資、技術投資的計畫和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並組織審查基本建設等工程決算;擬訂並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執行政府外債管理的有關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其他項目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退稅工作;負責PPP公私合營運作及相關資金管理工作;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工作;擬訂支持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管理制度;負責擬訂有關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價體系,對有關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和追蹤問效;貫徹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及企業財務報告編制辦法;參與縣級國有企業的產權登記等基礎管理工作;擬訂財政支農政策及措施,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農業發展規劃;擬訂財政支農資金及項目管理辦法和相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歸口縣級部門項目庫管理工作;管理、分配和監督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政策性農業和扶貧專項貸款貼息,參與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指導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指導全縣基層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央和省對農民各項直接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承擔工作補助資金和村級組織運轉保障資金管理工作;承擔“鄉財縣管”及“村財鄉代管”試點改革的有關工作;承擔鄉村債務化解補助資金和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勵補助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有關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價體系,對有關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績效評價和追蹤問效;審核聯繫部門(單位)其他資金賬戶用款指標審批及結餘結轉資金清理,做好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預警事項處置相關工作;審核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並提出建議。

直屬單位

(1)劍河縣財政局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對全縣財政相關業務系統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負責本局區域網路、外網和機房管理及維護工作,承擔本局計算機維護及相關保密等工作。
(2)劍河縣政府採購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縣人民政府政府採購監督管理方面的有關服務工作;為全縣政府採購相關業務等提供服務。
(3)劍河縣政府性債務風險防範化解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地方債務的綜合服務工作;承擔中央代發地方政府債券的相關業務;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承擔政府外債的有關業務工作;完成其他債務業務方面的工作。
(4)劍河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對示範項目進行業務指導和總結;負責全縣PPP綜合信息平台的業務工作;負責我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提供規劃指導;負責其他與PPP模式有關的工作。
3.局所屬科級事業單位:
(1)劍河縣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
主要職責:為財政直接支付的審核和撥付及單位的財政授權支付業務提供服務;及時向財政局提供財政資金支付清算單和日、旬月報信息;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2)劍河縣基層財政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基層財政業務工作,組織實施財政涉農補貼集中統發等服務工作;承接相關補助資金及“鄉財縣管”及“村財鄉代管”等業務工作,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3)劍河縣財政績效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縣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和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的信息服務工作;為預算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績效評價結果運用集中的健全完善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承擔財政重點投資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的跟蹤、項目實施完成後的績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負責財政專項資金政策評估、使用的績效評價工作;承擔財政預算績效相關課題研究;負責引導和規範第三方機構參與財政預算績效評價服務工作;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4)劍河縣國有資產信息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的綜合業務工作;根據授權,對縣國有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完成局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單位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財稅規劃和財稅改革方案。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草案。
二、承擔全縣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根據《預算法》的規定,負責縣級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縣財政預算草案並承擔組織執行的具體工作。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及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財政決算。擬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三、根據《預算法》的規定,行使縣級國庫庫款支配權;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需由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六、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域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受州財政局委託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辦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州、縣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縣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審核和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九、執行國家政府債務管理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落實政府性債務和中央代地方發行國債管理的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債務。按規定對國際金融組織以及外國政府對我縣的貸(贈)款進行管理。
十、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管理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縣財政重大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
十三、制定縣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會人員開展財政、會計業務知識培訓。開展財政業務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四、負責全縣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強計算機網路信息建設,為財政管理提供技術保障。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信訪維穩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州財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潘先榮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