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雄剛

劉雄剛,男,仙居縣福應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原負責人。

2019年10月30日上午,仙居縣人民法院公開審判福應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原負責人劉雄剛挪用公款案,對被告人劉雄剛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對劉雄剛違法所得人民幣72295.23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劉雄剛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雄剛 
  • 國籍中國
經審理查明,劉雄剛在仙居縣福應街道辦事處工作期間,利用負責征繳福應街道2017年度、2018年度農醫保資金的工作便利,先後挪用農醫保資金總計1000萬元許用於營利活動,違法所得總計72295.23元。劉雄剛將挪用的農醫保資金在規定時間介入農醫保中心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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