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金福(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劉金福(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金福,男,漢族,1969年3月生,四川三台人,在職大學學歷。1986年10月參加工作,198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德陽市旌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3年7月,劉金福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金福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依法判決,

人物履歷

1986年10月至1999年10月,在部隊服役;
1999年10月至2000年3月,任綿竹市人武部後勤科正連職幹事;
2000年3月至2001年6月,任綿竹市人武部後勤科正連職助理員;
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任綿竹市人武部後勤科副營職助理員;
2003年6月至2006年4月,任綿竹市人武部後勤科科長;
2006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綿竹市人武部副部長、軍事科科長;
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旌陽區水務局副局長;
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任旌陽區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任旌陽區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旌陽區水利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2019年12月,任旌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4月18日,德陽市紀委監委發布訊息:德陽市旌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劉金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0月,德陽市旌陽區紀委監委對德陽市旌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四級調研員劉金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2013年至2022年,劉金福任德陽市旌陽區水利局副局長、旌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工作紀律,違規打聽、泄露招投標信息;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默許、縱容他人盜挖砂石,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劉金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且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仍然頂風違紀,目無黨紀國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德陽市旌陽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德陽市旌陽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劉金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2年12月,德陽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旌陽區綜合執法局原副局長劉金福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2018年至2022年,劉金福先後違規收受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以拜年拜節等名義所送禮金總計2.26萬元以及高檔白酒、月餅、茶葉等禮品。2020年至2022年,劉金福多次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彭某、李某等人宴請。同時,劉金福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9月,劉金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相關違紀違法款項已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判決

2023年7月,劉金福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