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輝朋,大金鎮劉元村黨支部書記,2016年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收取的屋基款不入村財務賬,被武穴市紀委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大金鎮劉元村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4月至5月期間,經村“兩委”研究,村黨支部書記劉輝朋同意,安排村財經委員劉金池經手將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收取的屋基款26000元不入村財務賬,將其中的8874元用於菸酒、副食、送禮等開支。2016年12月20日,大金鎮紀委給予劉輝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劉金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劉輝朋,大金鎮劉元村黨支部書記,2016年非法轉讓村集體土地收取的屋基款不入村財務賬,被武穴市紀委給予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