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行本傳》是唐代魏徵主編的一篇傳記。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劉行本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傳記
- 作者:魏徵
- 作品出處:《隋書》
作品原文,編者簡介,
作品原文
劉行本傳
劉行本,沛人也。父瑰,仕梁,歷職清顯。行本起家武陵國常侍。遇蕭修以梁州北附,遂與叔父璠同歸於周,寓居京兆之新豐。每以諷讀為事,精力忘疲,雖衣食乏絕,晏如也。性剛烈,有不可奪之志。周大冢宰宇文護引為中外府記室。武帝親總萬機,轉御正中士,兼領起居注。累遷掌朝下大夫。周代故事,天子臨軒,掌朝典筆硯,持至御坐,則承御大夫取以進之。及行本為掌朝,將進筆於帝,承御復欲取之。行本抗聲謂承御曰:“筆不可得。”帝驚視問之,行本言於帝曰:“臣聞設官分職,各有司存。臣既不得佩承御刀,承御亦焉得取臣筆。”帝曰:“然。”因令二司各行所職。及宣帝嗣位,多失德,行本切諫忤旨,出為河內太守。
高祖為丞相,尉迥作亂,進攻懷州。行本率吏民拒之,拜儀同,賜爵文安縣子。及踐阼,征拜諫議大夫,檢校治書侍御史。未幾,遷黃門侍郎。上嘗怒一郎,於殿前笞之。行本進曰:“此人素清,其過又小,願陛下少寬假之。”上不顧。行本於是正當上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不聽?臣言若非,當致之於理,以明國法,豈得輕臣而不顧也!臣所言非私。”因置笏於地而退,上斂容謝之,遂原所笞者。於時天下大同,四夷內附,行本以党項羌密邇封域,最為後服,上表劾其使者曰:“臣聞南蠻遵校尉之統,西域仰都護之威。比見西羌鼠竊狗盜,不父不子,無君無臣,異類殊方,於斯為下。不悟羈縻之惠,詎知含養之恩,狼戾為心,獨乖正朔。使人近至,請付推科。”上奇其志焉。雍州別駕元肇言於上曰:“有一州吏,受人饋錢三百文,依律合杖一百。然臣下車之始,與其為約。此吏故違,請加徒一年。”行本駁之曰:“律令之行,並發明詔,與民約束。今肇乃敢重其教命,輕忽憲章。欲申己言之必行,忘朝廷之大信,虧法取威,非人臣之禮。”上嘉之,賜絹百匹。
在職數年,拜太子左庶子,領治書如故。皇太子虛襟敬憚。時唐令則亦為左庶子,太子昵狎之,每令以弦歌教內人。行本責之曰:“庶子當匡太子以正道,何有嬖昵房帷之間哉!”令則甚慚而不能改。時沛國劉臻、平原明克讓、魏郡陸爽並以文學為太子所親。行本怒其不能調護,每謂三人曰:“卿等正解讀書耳。”時左衛率長史夏侯福為太子所昵,嘗於閣內與太子戲。福大笑,聲聞於外。行本時在閣下聞之,待其出,行本數之曰:“殿下寬容,賜汝顏色。汝何物小人,敢為褻慢!”因付執法者治之。數日,太子為福致請,乃釋之。太子嘗得良馬,令福乘而觀之。太子甚悅,因欲令行本復乘之。行本不從,正色而進曰:“至尊置臣於庶子之位者,欲令輔導殿下以正道,非為殿下作弄臣也。”太子慚而止。復以本官領大興令,權貴憚其方直,無敢至門者。由是請託路絕,法令清簡,吏民懷之。未幾,卒官,上甚傷惜之。及太子廢,上曰:“嗟乎!若使劉行本在,勇當不及於此。”無子。
編者簡介
魏徵(580—643)字玄成,邢州巨鹿(今河北巨鹿)人,後遷居相州內黃(今河南內黃)。唐代政治家。武德時為太子洗馬。貞觀時歷官諫議大夫、尚書右丞、秘書監、侍中,參預朝政。貞觀初朝臣論政,他主張“偃革興文,布德施惠,中國既安,四夷自服。”李世民接受他的主張,終至天下安定。後數被召見,訪問得失,征盡誠獻智,知無不言,其言論多載於《貞觀政要》。詔修周、隋、齊、梁、陳五代史事,各史有專人負責,令魏徵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簡正,時稱良史。以喪亂後,典籍紛雜,建議集學者校訂四部書,數年之間,秘府圖籍漸備;以《禮記》龐雜無序,建議重加改編,數年成《類禮》二十篇,錄置內府。又主編《群書治要》。所著今存有《魏鄭公諫錄》五卷、《魏鄭公文集》三卷、《魏鄭公詩集》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