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莘(1956年3月-2018年12月),女,著名行政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行政法學研究》副主編。
2018年12月25日,劉莘教授在北京逝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莘
- 出生地:北京
- 出生日期:1956年3月
- 職業:法學家、教育家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
- 性別:女
- 祖籍:山東乳山
- 逝世日期: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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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劉莘教授,祖籍山東乳山,1956年3月27日出生於北京。1963年9月,入讀國小,1966年因文革國小學業於三年級時中斷。1969年9月至1972年6月,入讀國中並畢業。1973年6月至1974年9月,於北京市順義縣東沿頭大隊做插隊知青。1974年9月至1979年2月,被招工至北京市西城區糕點二廠做工人。期間,1977年高考制度恢復,遂報名參加高考,但工廠以談戀愛為由拒絕出具單位證明,報名未成。1978年,第二次報名高考,被迫寫下檢討書,單位才同意報考。當時全廠30人考試,僅有6人被大學錄取,她不僅是第一名,而且是唯一一個以國中文化參加高考的考生。1979年2月,她進入北京大學第一分校歷史系學習,迫切想通過歷史學習解決時代困惑。1980年,為回響國家號召轉到法律系學習,並於1983年6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北京政法學院(後更名為中國政法大學)研習行政法,由張尚鷟、王名揚、應松年、朱維究等教授擔任導師,與張樹義、楊文忠、徐鶴林成為新中國行政法學專業首批四名碩士研究生。1986年6月,她完成碩士學位論文《論我國的行政訴訟制度》,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留校任教,至今已達32載。1992年,劉莘教授成為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組成員。2002年11月,獲評教授職稱。2003年9月,被評定為博士研究生導師。
學術成就
劉莘教授是著名行政法學家,在行政法領域精耕細作、卓有建樹。她鐘情於行政法研習,對行政法基礎理論、行政法基本原則、行政行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領域的研究在國內首屈一指,更是立法法、行政立法問題的頂尖專家。她筆耕不輟,著述頗豐,獨著或主編了《行政立法研究》、《行政法熱點問題》、《立法法》、《誠信政府研究》、《中國行政法》、《身土不二——行政法文集》、《行政立法原理與實務》、《政府管制的行政法解讀》、《軟法與公共治理》、《法治政府與行政決策、行政立法》、《國內法律衝突與立法對策》、《繁星法眼》等10多部著作,其中對行政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輔助性原則以及行政立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則等的研究,具有開創性的意義。劉莘教授在《中國法學》、《國家行政學院學報》、《行政法學研究》、《法商研究》、《行政管理改革》等重要期刊發表了《具體行政行為效力初探》、《行政契約芻議》、《行政處罰問題研究》、《行政契約存在的意義》、《論擺脫行政訴訟的困境》、《依法行政與行政立法》、《論行政收費的設定與監督》、《行政強制執行體制析探》、《行政複議的定位之爭》、《行政複議改革之重——關於複議機構的重構》、《稅收法定與立法保留》、《“專車利益”分化中的地方立法空間》、《2017年中國共享經濟法律規制概況》等論文120多篇,對諸多問題均有獨到研究。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劉莘教授長期關注我國行政複議制度的理論與實踐,認為行政複議功能定位的偏差導致了實踐中複議制度發展的遲滯,提出應當將行政複議制度的功能定位為解決行政爭議,而監控行政權的行使和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是這一功能的副產品,而且是基於這一功能必然產生的副產品。近年來,劉莘教授帶隊對基層行政複議制度實踐進行了全國範圍內的兩次大調研,從黑龍江到福建,從長三角到珠三角,從城市到鄉村,都留下劉莘教授不辭辛勞上下求索的腳印,她對我國行政複議制度存在的問題以及改革路徑形成了更加深入的觀察與思考,並發表數篇文章對重點問題逐一討論。
法治實踐
在潛心理論研究的同時,劉莘教授還通過多種形式參與法治實踐,致力於推動法治進步。從早年加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立法小組“秘書組”開始,先後深度參與了我國《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等多部法律以及多地行政程式立法的論證和起草工作,推動我國法律體系尤其是行政法律體系逐步走向完善。此外,劉莘教授還擔任了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行政法學研究》副主編、中國法學會理事、交通部專家諮詢委員、水利部法律顧問、中國衛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朝陽區政府法律顧問、中國監察學會理事、北京市立法委員會專家委員、北京市法制辦複議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教授與行政法研究所副所長、原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海南省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應松年獎學金基金會執行主任、中國法治政府發展報告暨法治政府評估報告專家委員會委員等多個社會兼職,為行政立法與重大政策的形成貢獻智慧,利用專業學識為社會公平與正義鼓與呼。
劉莘教授參加學術會議、決策諮詢和專業論證時,不附和不盲從,真知灼見彰顯學者獨立人格,持中守正獲業內外高度認可。她積極推動社會進步與法治變革,在收容遣送、勞動教養、征地拆遷、就業歧視等多個社會事件中發聲,深度參與地方控煙條例等制度的形成,用法律捍衛公眾的健康。她承辦行政案件,代理喬占祥訴鐵道部案等經典案件,讓行政訴訟的理念深入人心。她對新生事物充滿了熱情,對新技術新業態更是鼎力支持,尤其是在共享經濟、網約車立法、手機遊戲的有關討論中,她仗義執言,努力用法治精神呵護新生事物的成長。劉莘教授在撰寫專業論著的同時,還在《法制日報》、《檢察日報》等雜誌報刊多次開闢專欄,以獨到的視角、犀利的觀點和平實的文字,對“簡訊評幹部”、“地方政府GDP注水”、“政府幫銀行討債”、“環境保護”、“政府公信力”等熱點事件和法律問題進行深入淺出的評論,介紹和探討域外法治經驗,讓法律走近普通公眾和基層法律工作人員,為全社會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的普及與提升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教書育人
劉莘教授是著名法學教育家。她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為社會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學人才。據不完全統計,自1992年至今,她名下共指導了20位博士研究生、79位碩士研究生、2位博士後、12位本碩連讀實驗班學生,其他各種場合受教的學生更是不計其數。眾多跟隨劉莘教授研習行政法的學生中,有的已經成為國內著名法學院的教授、博士生導師,有的擔任政府、法院、檢察院等機構的要職,有的已經成為知名律師,他們謹記恩師教誨,也在為中國法治事業貢獻力量。2016年,劉莘教授獲得中國政法大學頒發的“從教三十年教師”榮譽獎,這是學校對劉莘教授任教三十多年培養人才、傳授知識所作出的傑出貢獻的認可和表彰。她與學生亦師亦友,對學生體貼關愛。在她生病期間,多位學生陪床照料,從全國各地趕來探望。
人物評價
新中國行政法學初創之時,劉莘教授有篳路藍縷奠基之功;行政法治建設的漫漫征程,她鞠躬盡瘁、致力為公,身體力行參與法治實踐,見證行政法治齟齬前行。
她生前筆耕不輟、著作等身,在行政法立法、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領域居功甚偉、建樹頗豐;她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數十載, 三尺講台上立德樹人、桃李傳承。
她仗義執言、不畏權貴、不戀功名, 用獨立的學術品格感召學人,用學者的良知和底線慰藉蒼生;她以“身土不二”為座右銘,深深眷戀著腳下的土地和身後的祖國,用豁達的人生態度擁抱風雨和苦痛。
斯人已逝,精神長存。劉莘教授高尚的情操、獨立的品格、淵博的學識、豁達的態度為我們樹立了崇高的榜樣,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全院師生將秉承劉莘教授的遺志和學風,繼續完成其未竟事業,為推進行政法治建設矢志不渝繼續奮鬥。——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