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耕(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龍台發展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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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耕,男,漢族,1973年12月生,四川安岳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93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龍台發展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23年11月,經資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耕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耕
  • 國籍中國
  • 籍貫:四川安岳
  • 出生日期:1973年12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違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3年7月至1997年3月,在安岳縣大平鄉初級中學工作;
1997年3月至2008年9月,歷任安岳縣大平鄉團委書記、鄉長助理、副鄉長,東勝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馴龍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8年9月至2013年9月,歷任安岳縣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縣糧食局局長,縣物價局局長,鐵路建設辦公室主任,縣龍台發展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2013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安岳縣龍台發展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資陽市安岳縣龍台發展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劉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耕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利用職權向管理服務對象轉移債權風險;虛列支出、虛開發票套取財政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技改項目資金申請、工程項目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違法雙開

2023年11月,劉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資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耕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責令退賠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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