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禮生,男,漢族,1965年10月出生,安徽懷寧人,大學學歷,法學學士,1985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
現任安徽省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禮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懷寧
- 出生日期:1965年10月
- 參加工作:1985年7月
人物履歷,工作分工,任免信息,環保問責,
人物履歷
1982.09——1985.07 池州農校農學專業學習
1985.07——1988.10 安慶市郊區長風鄉政府公安特派員、團委書記
1988.10——1993.06 池州地區監察局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3.06——1997.08 池州地區紀委黨風廉政室副主任 (期間,1994.12省高教自考安徽大學法律專業大專畢業)
1997.08——2000.07 池州地區紀委委員 (期間,1997.12省高教自考安徽大學法律專業本科畢業)
2000.07——2002.02 貴池區(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期間,2001.03——2001.12在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2.02——2004.05 池州市貴池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期間,2003.09——2003.11掛職任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委副書記)
2004.05——2006.05 池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2006.05——2006.08 池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兼市糾風辦主任
2006.08——2006.10 池州市貴池區委書記
2006.10——2009.04 池州市貴池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9.04——2010.04 池州市委秘書長
2010.04——2010.06 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池州市委秘書長
2010.06 ——2014.09 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4.09 ——2014.10 池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市委宣傳部部長
2014.10 ——2016.10 池州市委常委、市委宣傳部部長
2016.10——池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
工作分工
負責政法、信訪和維護穩定工作,分管市綜治辦、市維穩辦、市委防範辦、市信訪局,聯繫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
任免信息
2014年09月23日,安徽省委決定:劉禮生同志任中共池州市委常委。
2014年10月09日,安徽省池州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免去:劉禮生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16年9月,任安徽省池州市委常委。
環保問責
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政府網站公布《安徽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升金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建設問題突出、湖體水質惡化問題。我省規定,湖泊人工養殖面積應控制在水域面積15%以內。但池州市政府對此規定長期不予落實,導致保護區內水產養殖管理失控,僅核心區和緩衝區內養殖點就有95個,核心區內人工養殖面積超過水域面積85%。2014年以來,池州市,東至縣、貴池區政府放任在保護區緩衝區內建設“漁民上岸”工程,東至縣政府,池州市發改委、農委同意宏達養豬專業合作社在緩衝區內建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2016年保護區管理局對池州市林下生態畜禽養殖、綠化苗木基地、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等項目下發整改通知書,但截至督查時,這三個項目仍未整改,保護區管理局未對這些違規項目進行跟蹤查處。近年來,升金湖水質逐年惡化。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禮生(時任池州市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禮生(時任池州市副市長)政務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