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知炳,男,漢族,1943年8月生,湖南省衡陽市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0年1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高級經濟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知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
- 出生日期:1943年
- 職業:高級經濟師
個人簡介,犯罪事實,查處經過,審判結局,
個人簡介
1960.1 1964.9:廣西柳州市針織廠、搪瓷廠工人、工會幹事、團委書記
1964.9 1973.3:柳州市團委幹事、市革委會政工組組織小組工作員
1973.3 1976.12:柳州市團委書記
1976.12 1980.8:柳州市委常委、市革委會副主任
1980.8 1983.12:柳州市委常委、副市長
1983.12 1990.6:柳州市副市長、市委委員
1990.6 1990.11:柳州市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1990.11 1995.2:柳州市委副書記、市長1995.2 1995.12柳州市委書記
1995.12 1998.1: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柳州市委書記
1998.1以後: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副主席
2001年12月6日:中央紀委對廣西壯族自治區原黨委常委、政府常務副主席劉知炳的違紀違法事實進行了調查,中央紀委決定,並報經黨中央批准,給予劉知炳開除黨籍處分。最高人民檢察院已將其依法逮捕。
2007年6月24日: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知炳因受賄86.63萬元人民幣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5萬元。其違法所得的人民幣86.6322萬元,被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犯罪事實
南寧市中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知炳於1990年至1998年初在擔任柳州市主要領導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為他人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並於1993年至1999年間先後53次非法收受他人的錢財總計折合人民幣866322元。
具體實施如下:
一、1993年到1999年間,被告人劉知炳直接或通過其妻子何家麗,先後21次非法收受廣西柳州市外貿公司經理朱春鶴給予的人民幣30萬元、美元1.8萬元、港幣8萬元。並利用職務之便,為朱春鶴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
二、1997年至1999年間,被告人劉知炳先後7次非法收受廣西柳州市有色冶煉總廠廠長張思難給予的人民幣17萬元、美元2000元。並利用職務之便,為張思難的請託事項提供幫助。
三、1992年至1997年,被告人劉知炳先後兩次應樊傑的請託,利用職務之便,為樊傑從柳州市稅務局稽查隊調任柳州市人民政府駐北海辦事處副主任及擔任柳州市人民政府駐南寧辦事處主任的職務提供幫助,並於1993年至1999年間,先後9次非法收受樊傑給予的人民幣5.2萬元。
四、1990年和1993年,被告人劉知炳先後兩次應黃福華的請託,利用職務之便,為黃福華的妻子曾益由柳州市第五中學調入柳州市檔案局和為黃福華擔任柳州市工商局局長職務提供幫助,並於1994年至1997年間,先後6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子何家麗非法收受黃福華給予的人民幣2.1萬元、港幣1萬元。
五、1990年至1991年,被告人劉知炳利用職務之便,為王遙的妻子朱雅娣由柳州工程機械廠調至柳州市國有資產局,並為王遙從柳州市二運公司經理的職位提拔為柳州市交通局局長提供幫助,還在1994年至1999年間,先後6次通過其妻子何家麗非法收受王遙給予的人民幣2.8萬元。
六、1992年至1995年間,被告人劉知炳多次批准柳州市財政局撥款對中國銀行柳州市分行進行獎勵,該行行長劉洪占為感謝劉知炳的支持,分別於1993年至1996年春節期間,先後4次共送給劉知炳人民幣4.5萬元,劉知炳如數非法收下。
查處經過
經查,劉知炳的主要違紀違法事實是:
一、利用職權,為其他單位或個人牟利,收受朱某某等人賄賂折合人民幣約83.2萬元。1992年,劉知炳應柳州某公司經理朱某某請求,通過柳州市財政局違反規定為該公司貸款提供擔保。1997年,劉知炳出面干預公安機關對該公司走私230噸白板紙一案的處理,該公司逃避稅款69萬餘元。朱某某為感謝劉知炳,先後送給劉及其妻子賄賂款總計人民幣30萬元、8萬港元、1.8萬美元。1993年至1999年,劉知炳應柳州市某廠長張某某的要求,違反規定為該廠減免電費2000餘萬元,幫助張做生意的女兒爭取到政府補貼90萬元等。由此,劉先後收受張某某所送賄賂人民幣17萬元、2000美元。劉知炳為王某等3人解決任職提拔等問題,其妻子收受對方所送賄賂款人民幣11萬元、1.3萬港元。
二、利用職權,干擾司法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女兒的案件調查。1994年至1999年,劉知炳在其女兒劉芳(現已判刑)因參與柳州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騙稅案被司法機關調查期間,多次為其開脫,干擾司法機關辦案,支持其隱瞞事實,暗示其對抗調查。
三、劉知炳道德敗壞,長期與有夫之婦李某某通姦,造成不良影響。
此外,劉知炳還有收受禮金等錯誤。
2002年6月24日,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原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副主席劉知炳以受賄罪一審作出有罪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5年。劉知炳的一子一女也因犯罪先後被判處有期徒刑。 他們有個“好”爸爸
劉忠自幼不愛學習,國中畢業後靠著父親當官的朋友幫忙才進了廣西柳州的一所中專讀書。畢業後,成績平平的他居然留校任教,而劉忠的爸爸劉知炳當時正是柳州市市委書記。這真是應了一句話: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
劉忠喜歡當教師嗎?不,這只是劉知炳的精心安排,劉忠想進的是機關,劉知炳也希望兒子從政。果然劉忠在學校混了幾年後,就調進了多少人想去而又去不了的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並且分配在當時的熱門科室外資科。劉知炳是個“合格”的爸爸,他並不滿足於兒子只是個小“幹事”,於是他開始物色“合適”的工商局長,他需要局長直接、具體關照自己的兒子,把兒子培養成一個“人才”。經過深思熟慮,他選擇了多年來重點培養、拉攏的“鐵桿”部下黃寧。決定之後,劉知炳多次在柳州市市委書記辦公會和市委常委會上大誇黃寧的“政績”,並把黃的妻子從柳州市的一所中學調入柳州市政府。在劉忠到工商局工作一年後,黃調任工商局局長。黃確實也很“懂事”,首先向劉知炳行賄人民幣2.1萬元、港幣1萬元,接著又將劉忠提拔為外資科副科長,半年後又破格提拔劉忠為外資科科長。
闖商海百戰百勝
劉知炳的女兒劉芳,1992年7月畢業於某院校旅遊專業,一畢業就被時任柳州市外貿公司總經理的朱春鶴“搶”了去,不到一年就安排其擔任了公司企管辦的主任,兩年後又被任命為公司副經理。是劉芳有特別才能嗎?不。朱春鶴就常向人炫耀將劉芳要到公司是他的“得意之作”。因為劉芳本人就是一筆無價的無形資產啊。劉芳既然是市委書記的女兒,就有她不一般的“能力“,事實證明,她很快就給公司創造了數百萬元的收入。
1993年3月,香港一公司的老闆劉桂瓊與朱春鶴合謀走私30輛“日產”小轎車,朱授意公司經辦人採取偽造易貨貿易契約、更改產地、化整為零等欺騙手段,將30輛小轎車走私到柳州。進關後,由外貿公司聯繫柳州一汽車修理廠裝成整車。這批車偷逃關稅、增值稅等合計870萬元人民幣。為了使車子儘快銷出去,朱春鶴向劉芳交待:“你幫這位香港老闆辦一辦手續,把車牌上好,把車子賣出去,往後我們要求她的地方多著呢。”劉芳想:到公司一年多還沒有什麼貢獻,這次可要大顯身手了。
劉芳利用市委書記女兒的特殊身份,打了個買賣舊車的報告,憑此報告及市里有關領導的批條,她找到了工商局、公安局車管所等單位,所到之處一路綠燈。在別人看來是天大難事的走私車輛入戶上牌,劉芳卻輕鬆搞掂。外貿公司賺了近70萬元,香港老闆的錢包鼓了起來,劉芳也認香港老闆做了姑媽。
狼狽為奸偷漏稅
1994年4月,廣西銀都股份有限公司進口一批電梯,這可是一筆數千萬元的大生意,如果能代理銀都公司進口,收入肯定豐厚。朱春鶴讓劉芳與自己的副手侯德麟落實此事。在談判中,劉芳充分利用了自己的特殊身份,並認了銀都公司董事長伍蔚繁為乾爹。這對朱來說是求之不得,乾爹難道會不滿足干女兒的要求嗎,有生意會不讓干女兒做嗎?果然,以占貨款總額25%代理費的條件,由外貿公司代理進口的協定就順理成章地由銀都公司的董事長伍蔚繁與外貿公司的劉芳簽訂了。伍蔚繁是生意場上的老手,他知道外貿公司肯定不會如實申報進關,簽協定時便留了一手,加上:“若實際繳納的稅費超過或低於貨值的25%,則超出或節餘部分雙方平攤。”這批走私電梯,朱春鶴授意經辦人用“以整報零,高值低報”的手段報關,結果外貿公司賺了300萬元。此時朱春鶴又和劉芳密謀:“我們拿些錢給伍蔚繁個人,他就不會去追查我們到底賺了多少錢。”劉芳欣然受命,她先後兩次從財務上提取現金30萬元送到乾爹伍蔚繁的手中。這批電梯進關後,國家損失了769萬元的稅款。
地下賭場保護神
1996年夏季的一天晚上,柳州中山大廈咖啡廳坐著3位年紀相差不多的男青年,原來中山城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江強與柳州市公安局局長於丁的弟弟於水及柳州市工商局外資科科長劉忠3人正在這裡商量如何在中山大廈開賭場。
江強,一位來自廣東的商人。他從廣東肇慶隻身來到柳州,承包了中山大廈的經營業務,搞了一年多的娛樂業後沒有賺到什麼錢,於是他想了一個邪招———開賭場。但是開賭場沒有“保護傘”等於找死,江強非等閒之輩,幾番活動,先後傍上了時任柳州市公安局局長的於丁和副局長梅柳城等人,並向他們大肆行賄數百萬元。為了能隨時應付發生的各種檢查,他又與於丁的弟弟於水、劉知炳的兒子劉忠結成了“好朋友”。
商談中,江強提出,他要在中山大廈開賭場,請於水、劉忠幫忙協調擺平工商局、文化局、公安局經常進行的種種檢查,作為回報,賭場的紅利中有劉忠、於水一份,劉忠當場就答應了。
此後江強與劉忠稱兄道弟,劉忠亦成了中山賭城的常客。案發後,江強曾這樣說:“劉忠得了乾股後,幫我做了很多事情,中山城娛樂有限公司每年年審的事劉忠都幫著擺平了,執照超期年審的事,劉忠也幫著辦好了,工商局市場科的人多次來查看賭場,劉忠也都擺平了。”
由於劉忠的幫忙及關照,中山大廈的黃、賭開得十分火爆,江強賺了數千萬元,他沒有食言,送給劉忠現金115萬元,還送給劉忠三部手機及話費5.3萬元。此外,另一位老闆劉富在柳州飯店開賭場,為保險起見,亦給劉忠30%的賭場紅利,劉忠在劉富那裡先後分得賭場紅利66萬元、港幣1.7萬元,劉忠不但成了賭場的“保護傘”,自己也積極參賭,他自己參與賭博花費賭資30餘萬元,揮霍公款25萬餘元。
劉忠想,自己是工商局的幹部,萬一遇到公安人員突然去查賭場,這事也得考慮。於是他向江強、劉富這兩位開賭場的老闆建議,向分管治安的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梅柳城行賄。他們通過劉忠的手送給梅柳城人民幣24萬元,一塊價值人民幣1.5萬元的“帝舵”牌手錶。正是由於上至當時任柳州市市委書記的劉知炳,公安局局長於丁、副局長梅柳城,下至劉忠、於水等人的關照,柳州一時間賭博成風,無人敢查、敢問。
包打天下的公子
柳州市晶遠置業有限公司(外商獨資企業)陳總經理想更改公司註冊時間,找到劉忠,劉忠應他的要求,擅自決定將該公司的登記註冊時間從1994年7月18日改為1993年12月25日,此舉使晶遠置業公司符合廣西區政府檔案規定的返還多繳營業稅款的條件,該公司一次便少繳國家稅款近80萬元。
劉忠的酒肉朋友為了發財也紛紛去找劉忠。某公司的趙經理從國外為柳州某廠代理進口化工原料,為降低成本、增加利潤去求劉忠,要劉忠為他想辦法找關係把代理費每噸降低200元。劉忠找到在柳州市外貿公司當副總經理的妹妹劉芳,一下子就解決了。就是因為劉知炳的兒子、女兒的這一決定,就使柳州市外貿公司損失20餘萬元收入,而更為嚴重的是國家損失了102萬元的稅收。
憑老子大發橫財
劉芳確實有很好的“條件”,她肯一心撲在外貿公司,一心為公司工作嗎?劉芳略施拳腳,知道自己的“厲害”後,她就決定辦一家屬於自己的公司,有錢自己賺。
有了自己的公司,劉芳做上了一“本”萬利的生意。因為她的“本”就是她當市委書記的爸爸。
1997年1月,劉芳得知公安部要求各地推廣防偽印章,以防詐欺案件的發生。劉芳回到家裡對父親劉知炳說了這件事,提出要做這筆業務,沒過幾天,劉書記的電話便打給了市公安局於局長:“防偽印章是怎么回事,如果方便的話,就讓劉芳做吧。”
公安局長心領神會,柳州市製作防偽印章的業務就落到了劉芳手中,按協定,每生產一枚大公章提成60元,一枚小印章提成22元。劉芳總計賺了100餘萬元,而劉芳並未忘記自己說的分紅的諾言,給開“綠燈”的幾位關鍵人物每人7萬元,給了與她合作的廠長李園春10萬元。
拔出蘿蔔帶出泥
早在賭場剛開不久,劉忠經常出入賭場的事就傳進了劉知炳的耳朵,於是他問兒子怎么回事。劉忠否認了自己去賭博的事實,但承認自己經常去賭場,是因為自己在賭場有股份而去管理賭場。作為市委書記的劉知炳得知兒子有利可圖並未制止其開賭場,僅是告誡要小心,不要到處講自己在賭場有股份。
對於自己歸案後所作的供述,劉忠過後常感到後悔,他曾哀嘆:“我是世界上最大的傻瓜,哪有兒子供出自己的父親,我不孝啊!”劉知炳便如此被牽扯了出來。
這些關係組成了一張網,大家都在網裡一榮俱榮,網不破大家都好,網一破一個也跑不掉。你看,公安局長於丁一審被判處死刑,交通局長、工商局長因涉嫌犯罪已由紀委交檢察機關查處,供電局長同時又是銀都公司董事長的伍蔚繁、工藝美術廠原廠長李園春也被判刑;連外貿公司的財務人員、報關人員,已構成犯罪的真是為數不少,關的關,判的判,無怪乎柳州市民說,劉芳是個害人精,接觸過她的人,都倒了大霉了。不,應該說想沾她光的人都倒了大霉。
審判結局
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認為,劉知炳身為高級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收受賄賂、禮金;支持涉嫌犯罪女兒對抗調查,干擾司法機關正常辦案;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有關規定,經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知炳開除黨籍處分。
法院以行賄、受賄、濫用職權等罪判處劉忠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