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澍,1977年生,男,漢族,湖南隆回人,法學碩士,講師,主要從事行政訴訟法與司法制度方面的研究。2001年畢業於湘潭師範學院歷史系(現湖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獲史學學士學位;2004年畢業於海南大學法學院獲碩士學位。安徽省淮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工作,安徽北方之光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澍
- 職業:淮北師範大學政法學院大學教授
- 畢業院校:湘潭師範學院
簡介
科研情況
論文類
1、劉澍:《論沉默權制度設定及配套改革措施》,《湘潭師範學院學報》2001年第2期;
本文是本人在大學三年級撰寫的;獲得2000年湖南省大學生課外科技競賽二等獎(湘潭師範學院文科類唯一得獎者)。
2、段書臣、劉澍:《論陪審員對法官權力之制約及相互關係重構》,《海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百強學報)2002年第2期;
3、劉澍:《再說依法行政》,《海南人大》2002年第9期;
4、楊成、劉澍:《構建與WTO要求相適應的司法審查制度》,《行政與法》2002年第11期;
5、劉澍、張洋:《合議庭少數意見之公開理論與公開方式初探》,《海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百強學報)2002年第4期;
6、劉澍、楊成:《權威、法律權威與權威制約》,《攀登》(政治類核心期刊)2003年第5期;
7、段書臣、劉澍:《“法律真實”與“客觀真實”論爭之檢討——兼論刑事訴訟證明標準體系》,《海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百強學報)2003年第1期;
8、段書臣、劉澍:《證明標準的內在理路——以概念分析為視角》,《海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百強學報)2004年第4期;
9、劉澍:《法律利益標準:我國行政訴訟原告資格的恰當選擇》,《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5年第2期;
10、段書臣、劉澍:《我國行政訴訟應建立調解制度》,《河南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2005年第4期;
11、劉澍:《論我國行政訴訟調解的理論革新》,《安徽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百強學報,CSSCI來源期刊)2006年第2期;
12. 劉澍:《論沉默權副作用及其消解機制——一種法社會學的反思》,《新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百強學報),2007年第2期;
13. 劉澍:《論司法之謙抑品格》,《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國家級)2007年第4期;
14. 劉澍:《我國行政訴訟調解理論檢視與制度重構》,《溫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4期;
15. 劉澍:《對中國行政訴訟調解的理論檢視與制度重構》,《中國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
16. 劉澍:《傳統法學教育資源與網路資源之緊張關係及消解對策》,《淮北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6期;
17、劉澍:《論我國行政訴訟調解制度的構建》,碩士論文,總計3.8萬字;海南大學2004年度優秀碩士論文;
著作類
課題類
1、段書臣、劉澍(合著):《訴訟證明標準問題研究》,海南省人文社會科學研究2003年度重點課題;本人撰寫絕大部分初稿,計28萬餘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2、李榮珍主編、劉澍副主編:《外國行政訴訟制度》,海南省教育廳年度人文社會科學一般研究項目;本人撰寫前言、德國、韓國、芬蘭、荷蘭、澳大利亞行政訴訟制度等部分,並翻譯出《荷蘭行政法通則(行政救濟部分)》和《芬蘭行政司法程式法》,總計15萬字;已經定稿,待版;
3、李榮珍主編、劉澍副主編:《行政訴訟原理與改革》,海南省社科聯年度人文社會科學一般研究項目;本人撰寫四章,總計14萬字左右;正在進行;
4、劉澍(課題主持人):《中外行政訴訟調解基本理論比較研究》,安徽省教育廳2005年青年教師資助計畫課題(2005jqw088);已發表論文三篇,2006年6月結題。
5. 作為主要成員參加蔣傳光教授主持的2005法務部重點課題:“社會控制與和諧社會秩序的建構——法社會學的研究”,發表論文一篇,撰寫書稿4萬字,待版;
6. 劉澍(課題主持人):《現代信息技術與課程整合的理論與實踐》2007年安徽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發表論文兩篇已結題。
7. 劉澍(課題主持人):《網路與法學課題教學創新研究》,2006年淮北師範大學教研課題,發表論文兩篇,已結題;
8. 劉澍(課題主持人):《調解優先——一個急待審視的司法新命題》安徽省教育廳2010年人文社會學一般研究項目。
獲 獎
1、2008年被評為淮北師範大學首屆“教壇新秀”;
2、2008年獲淮北師範大學本科教學評估“評建創優工作先進個人二等獎”;
3、多次被評為工會優秀幹部,工會主題論文兩次獲安徽省工會二等獎;
4、2009年淮北師範大學優秀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