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臣(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劉漢臣(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劉漢臣,1903年11月出生,湖南省寧鄉縣城關鎮人。家境貧寒,有兄弟四人,排行第三。

劉1911年入私塾,1918年回鄉務農,少年加入青幫,但從未參加過活動,爾後去長沙省國術館當教官。1943加入國民黨,次年受國民黨軍統人員林瑞生、何濟元派遣打入日本統治下的敵特組織,出任維持會會長兼情報隊隊長。1945年1月任國民黨忠義救國軍第四縱隊二支隊少校行動隊大隊長。任職一個月後曾裡應外合從縣城抓回日軍小林隊長及其翻譯官,另有一名情報隊長和日本警衛,同時帶回槍枝30餘枝,一起交四縱隊何際元部。

1946年7月,劉任寧鄉交警十一縱隊招募處少校大隊長兼中隊長,一年半後調任交警八縱隊一大隊大隊長。1949年3月31日,率該大隊200餘人攜槍枝彈藥投奔姜亞勛部參加起義。因作戰勇敢,屢立戰功,被姜亞勛司令稱為“劉猛將”,後被任命為第一團第二大隊大隊長。

1949年10月,劉隨姜部調益陽整編,11月赴中南軍政大學湖南分校學習三年。1952年8月因歷史問題被軍政大學遣送回家,次年2月被寧鄉縣公安局逮捕,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關押在省第一監獄。因改造期間表現良好,由死緩改無期徒刑,1967年再次改判為十年有期徒刑。1977年12月得以釋放,1979年10月撤銷原判,作起義人員對待,恢復名譽。

1981年1月起由寧鄉統戰部每月發給生活費,1982年9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辦事員,1985年2月任參事室秘書。

劉漢臣1988年3月病逝於長沙,享年86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漢臣
  • 外文名:Liu Hanchen
  • 出生年月:1903年11月
  • 家鄉:湖南省寧鄉縣城關鎮人
  • 入國民黨時間:1943年
  • 逝世年月:1988年3月
  • 家庭情況:家境貧寒,有兄弟四人,排行第三
  • 享年:86歲
  • 主要成就:被姜亞勛司令稱為“劉猛將”
  • 逝世地點:長沙
  • 其他稱呼:劉漢臣
劉漢臣,1903年11月出生,湖南省寧鄉縣城關鎮人。家境貧寒,有兄弟四人,排行第三。
劉1911年入私塾,1918年回鄉務農,少年加入青幫,但從未參加過活動,爾後去長沙省國術館當教官。1943加入國民黨,次年受國民黨軍統人員林瑞生、何濟元派遣打入日本統治下的敵特組織,出任維持會會長兼情報隊隊長。1945年1月任國民黨忠義救國軍第四縱隊二支隊少校行動隊大隊長。任職一個月後曾裡應外合從縣城抓回日軍小林隊長及其翻譯官,另有一名情報隊長和日本警衛,同時帶回槍枝30餘枝,一起交四縱隊何際元部。
1946年7月,劉任寧鄉交警十一縱隊招募處少校大隊長兼中隊長,一年半後調任交警八縱隊一大隊大隊長。1949年3月31日,率該大隊200餘人攜槍枝彈藥投奔姜亞勛部參加起義。在姜部率隊與國民黨正規軍及蔣麒生、尹立言等國民黨地方保全部隊作戰,苦戰數月,消滅不少國民黨士兵,奪得大量槍枝馬匹,部隊從200多人發展到700多人。因作戰勇敢,屢立戰功,被姜亞勛司令稱為“劉猛將”,後被任命為第一團第二大隊大隊長。
1949年10月,劉隨姜部調益陽整編,11月赴中南軍政大學湖南分校學習三年。1952年8月因歷史問題被軍政大學遣送回家,次年2月被寧鄉縣公安局逮捕,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關押在省第一監獄。因改造期間表現良好,由死緩改無期徒刑,1967年再次改判為十年有期徒刑。1977年12月得以釋放,1979年10月撤銷原判,作起義人員對待,恢復名譽。
1981年1月起由寧鄉統戰部每月發給生活費,1982年9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辦事員,1985年2月任參事室秘書。兒子劉亞銘在上海兵工大學就讀,1949年隨學校遷往台灣,後在台做計算機工程工作。劉漢臣被釋放後和兒子取得聯繫,宣傳對台政策,支持黨的統一戰線工作。同時運用年輕時習得的治療跌打損傷、無名腫毒的醫術,積極救死扶傷。
劉漢臣1988年3月病逝於長沙,享年8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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