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祥(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政協原正處級幹部)

劉永祥,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政協正處級幹部。

2018年10月,劉永祥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政協正處級幹部。

人物事件

2006年至2016年,時任永福縣政協主席的劉永祥長期與該縣涉黑犯罪團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員保持密切聯繫,並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在當選政協委員、協調工程項目等方面為李佳等人謀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萬元;出資入股李佳經營的安棉採石場,並獲利40.65萬元;接受李佳請託,為因涉嫌犯罪被羈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團伙骨幹成員向司法機關打招呼,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劉永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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