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長 三級高級法官。1941年3月出生,河北玉田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榮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畢業院校:黑龍江大學法律系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曾任雙鴨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現任調研員。兼職黨校法律本科班授課。1957年參加工作,歷任公安局偵查員、秘書、副主任、政法委副組長、勞改支隊副政委、區檢察院檢察長,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現任市中人民法院調研員等。在中央黨校雙鴨山學區函授部政法本科班兼授《刑法總論》、《刑法各論》、《刑訴法》、大專班兼授《刑法概論》、《刑事、民事訴訟法》等課。積極進行法學理論研究,自學成才。理論聯繫實際,先後撰寫出《貪污受賄案件立案標準應低於判刑標準》、《談應取消對刑事犯罪的免訴權》、《談應否賦於公訴案件被害人抗訴權問題》、《貪污罪應與盜竊罪定罪量刑標準相一致》等分別發表在《檢察探索》、《審判研究》和《管理者思考》等刊物上。《具保人的具體法律責任》、《刑法第137條與138條罪名的確定及兩罪的區別》等獲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優秀獎及二等論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