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生(零陵地區模範工作者)

劉榮生,1951年參加第一批土改工作結束後,先後被評為區、縣、零陵地區模範工作者。1999年“5.15”’國際家庭日期間被中共長沙市天心區城南路街道工作委員會授予城南路街道五好文明家庭稱號。

1951年參加第一批土改工作結束後,先後被評為區、縣、零陵地區模範工作者。1951年5月調任共青團道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1954年調任中共道縣縣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農村部副部長,1956年4月調中共湖南省委財貿部任科級幹事、組織處副處長。其間曾抽調參加省委城市社教總團駐湘潭社教1年,省委農村社教辦公室工作兩年。1969年元月參加三線建設,調任鳳灘水電站建設工程指揮部後勤部黨委副書記、副政委。1979年2月調任省財政廳人事教育處副處長、處長、廳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等職。1988年被評為省直機關優秀紀檢幹部。1991年7月離休。1994年6月以來3次連選連任廳機關離休幹部黨支部書記,1995~1999年連續5年被評為優秀黨員,1993—1998年連續6年被評為工會工作積極分子,1999年元月被廳直屬機關黨委評為1998年度優秀兼職政治理論輔導員。1997年9月被評選為省直機關100戶五好文明家庭,1999年“5.15”’國際家庭日期間被中共長沙市天心區城南路街道工作委員會授予城南路街道五好文明家庭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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