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宣慰河南淮南制》是唐代常袞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劉晏宣慰河南淮南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常袞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劉晏宣慰河南淮南制
敕:《書》曰:“元後作人父母。”又曰:“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辜。”政或不平,訟或不理,則人受其弊,氣生其災,噢咻連聲,愁苦無告。州縣長事鏌之省憂。念茲疚懷,中夜三嘆,朕以不德,托於人上,永言理道,敢不勵精。然自兵亂一紀,事殷四方,耕夫困於軍旅,蠶婦病於饋餉,欲求無事,豈可得乎?致令戶口減耗,十無一二,而河南淮南,又甚諸道。得非蒐乘補卒之數,急賦橫稅之煩,致使遑駭匪寧,流庸不復,兼亦親人之職,少有政術稱者。其於賦役,多患不均,靡室靡家,皆籍其谷;無衣無褐,亦調其庸。雖節制廉察,皆務令條理,而貪官冒法,未絕奸源。誅求無厭,鰥寡重困,永嘆遐想,過實在子。巡撫之寄,資於碩德,某官某,相府之舊,道在安人,自河之南,天下之半,底慎財賦,衣食京師,久於倚任,多所宏濟。因其旋南,將命攸屬,所至這處,宣示詔書,撫將校之勤勞,問黎元之疾苦。事有未便,法或不行,委之釐革,歸於允當。或假其征徭,私有聚斂;或托以貢獻,公然乾沒。厚取於人,歸怨於上,虧損時化,朕實懼焉。宜委某與節度觀察切如疏理,勿令冤濫,以副憂勞。其官吏有犯,便禁身推問,具狀聞奏,當峻刑典,以息貪殘。
作者簡介
常袞(729—783),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天寶十四載登進士第,授太子正字,歷補闕、起居郎。寶應二年入翰林,遷考功員外郎、郎中,知制誥,轉中書舍人。袞文章俊拔,為時推重,與楊炎並稱“常楊”。大曆九年。遷禮部侍郎。十二年,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德宗盤,貶河南少尹,再貶潮州刺史,遷福建觀察使,卒。有《常袞集》十卷,又《詔集》六十卷,均佚。《全唐詩》存詩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