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燕(樂至縣金順鎮郝家溝村原黨支部書記)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6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春燕,現任樂至縣金順鎮郝家溝村原黨支部書記。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現任樂至縣金順鎮郝家溝村原黨支部書記。

人物事件

2020年5月2日,樂至縣金順鎮原郝家溝村(現水竹村)15社柒盤山發生山火,劉春燕接到村民電話反映後,安排時任村主任劉原雲處理,劉原雲又安排時任村副主任劉平元處理,最終劉春燕、劉原雲、劉平元3人均未到山火現場進行處置,也未向金順鎮黨委政府報告。因未及時處置,山火過火面積達到12.76畝,在民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2020年8月,劉春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