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軍(威海環翠北海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原主任,威海市環翠區發展和改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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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昌軍,曾任威海環翠北海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威海市環翠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3年9月,劉昌軍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昌軍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威海環翠北海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威海市環翠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5月,據威海市紀委監委訊息:威海環翠北海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威海市環翠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昌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威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13日,據威海市紀委監委訊息:經威海市委批准,威海市紀委監委對威海環翠北海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主任劉昌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昌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為他人在幹部、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貪慾膨脹,毫無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收益分配、土地整治項目承攬、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昌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威海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威海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昌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威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中共威海市環翠區第十六屆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其中共威海市環翠區第十六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山東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4起損害營商環境典型問題,其中包括威海市環翠北海省級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原主任,環翠區發展和改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昌軍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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