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慶發(梅河口市一座營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主任)

梅河口市一座營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劉慶發等人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專項扶貧資金被貪污(未遂)問題。2016年1月,劉慶發不正確履行審核職責,致使該鎮永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邵忠臣在使用專項扶貧資金建設廠房後,又虛開22.8萬元票據並掛在村應付款賬上,貪污未遂。2018年3月,劉慶發和永新村監委會主任劉福義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邵忠臣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檢察機關已作出不起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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