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磊

廈門市湖裡區禾山街道枋湖社區“兩委”委員、調解委員會主任劉德磊工作作風簡單粗暴問題。2017年3月,湖裡區虎頭山公園改造中損毀了枋湖社區居民曾某兄妹四人承包的果園,改造單位同意賠償經濟損失,但曾某兄妹四人因賠償款分配問題產生糾紛。2017年8月,曾某向枋湖社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劉德磊口頭受理後,只進行了初步了解,沒有耐心地開展調解工作。其間,曾某多次找劉德磊催問調解情況,劉德磊態度冷漠、推諉躲避,並多次拒絕接聽電話。2018年1月18日、22日,曾某分別向禾山街道、枋湖社區投訴劉德磊不作為、工作態度惡劣,同年1月23日,劉德磊因被投訴,通過電話訓斥了曾某。2018年4月,劉德磊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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