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軍(安徽省金寨縣公安局經濟開發區(現代產業園區)派出所原二級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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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軍,曾任安徽省金寨縣公安局經濟開發區(現代產業園區)派出所二級警長。

2024年7月,劉建軍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建軍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金寨縣公安局經濟開發區(現代產業園區)派出所二級警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4年4月,金寨縣公安局經濟開發區(現代產業園區)派出所二級警長劉建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金寨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7月,金寨縣紀委監委對金寨縣公安局經濟開發區(現代產業園區)派出所原二級警長劉建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建軍身為中共黨員、人民警察,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長期參與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組織原則,隱瞞個人有關問題;背離為民初心,違規收取民眾費用;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執法權異化為攫取私利的工具,侵吞案款,在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劉建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金寨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金寨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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