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營,曾任中央紀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 監察專員。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建營
- 國籍:中國
- 信仰:共產主義
- 主要成就:中央紀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 監察專員
人物事件
劉建營,中央紀委第十一紀檢監察室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他曾參與查辦薄熙來案、白恩培案多起大案要案,曾因表現突出而立功受獎,一直被視為優秀的工作骨幹。就在他被組織審查的同一天,他擔任調查組組長查處的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這樣的巧合,令人唏噓。
劉建營他原來應該說是一個非常能吃苦、也吃過苦的一個人,他在委部機關辦了這么多的大案要案,也應該說算是一個名人了。他對親情的彌補導致他以權謀私,這是他很大的一個因素,就是拿權力來去變現,用金錢來去彌補家庭親情和感情的債,用這種方式。
劉建營的違紀問題,不少都和家人有關,包括安排他們在某私人老闆的公司掛職吃空餉、幫他們承攬一些經營項目獲取利益等等。劉建營長年出差在外,他覺得自己對家庭有所虧欠,但這種錯誤的“彌補”,最終帶來的卻是悲劇。
為官傷親,就是做清官,那你就要放棄一些個人利益,包括家裡人對你的一些訴求,會得罪親人,會傷了他們的心。但是你要是做一個真正的共產黨員要求自己,你還只能去那么做。一旦開了個口子,想不傷他們的心,最後就可能會造成對他們心靈的更大傷害。
除了為家人辦一些不該辦的事,劉建營自己在和老闆打交道的過程中,也越來越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通過所謂“借錢炒股”的方式獲取利益,也幫一些老闆辦事收受錢財。作為一名曾經對自己有嚴格要求的紀檢幹部,劉建營內心其實一直感到不安。
共產黨員當然應該堅守黨性原則,我要是堅守黨性原則我就不至於坐到這兒了。他們說要帶我去接受“兩規”調查的時候,其實我心裡還挺平靜的。覺得自己解脫了。
幹部走入歧途首先在於內因,在於思想防線的潰壩、在於黨性原則的喪失。反過來,幹部出問題、組織也有責任。《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總結紀檢幹部嚴重違紀的慘痛教訓,規定紀檢幹部必須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嚴格執行迴避、打聽案情和說情干預登記備案等規定,把制度的籬笆扎得更緊;同時要求各級紀檢機關的基層黨組織把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扛起來,體現嚴管就是厚愛,正人先正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