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坤案

劉家坤案

安徽阜陽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縣原縣委書記劉家坤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受賄2929.7萬元,9月5日被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從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家坤在擔任中共太和縣委書記、太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阜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其情婦趙曉莉收受房地產商等企業老闆6人人民幣合計2466萬元、價值176.7萬元的金條12根、價值156萬元的觀音畫像一幅、價值95.9萬元的寶馬轎車一輛和35萬元原始股,合計收受財物達2929.7萬元。經查,其中劉家坤僅2010年收受安徽某置業公司董事長劉某一筆賄賂就達1300萬元,為劉某某等6人在承攬工程、征地拆遷、撥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請託事項上提供幫助。案發後,涉案贓款、贓物已全部被追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家坤案
  • 類型:案件
  • 人物:劉家坤
  • 案件: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受賄
受賄特點,受賄經過,

受賄特點

家坤受賄有三大突出特點:一是數額巨大,平均每年受賄近500萬元;二是“情婦操盤”,幾乎所有賄賂都通過趙曉莉收受;三是“手法專業”,基本集中在土地房產領域,收受開發商賄賂,為其在承攬工程、征地拆遷、撥付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幫助。圖為劉家坤任太和縣委書記時期的工作照片。

受賄經過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商人褚某2007年送給劉家坤情婦趙曉莉一輛價值95.9萬元的寶馬730轎車,2008年經劉家坤拍板,獲得太和縣中原路中心村安置小區工程。安徽朴人商貿公司法人代表康某,通過送給趙曉莉現金700萬元、價值176.7萬元的金條12根、價值156萬元的觀音畫像一幅,成為太和縣蓮蒲路和復興北路舊城改造項目籌建單位。太和縣國建置地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某出資幫助趙曉莉等人投資移民香港,經劉家坤安排,先後得以承建本縣人民南路土地開發項目和關北、祥和兩個安置區工程。太和縣個體戶韓某向趙曉莉行賄450萬元,中標大通路改造項目二標段工程。最為“霸氣”的是安徽晶宮置業集團,該公司董事長劉某“資助”趙曉莉1300萬元用於上海買房等費用後,其大潤發賣場項目可以未批先建。該公司在太和縣7.6億元拍得一塊地,卻無力支付土地出讓金,經劉家坤開會研究,同意其將土地分成幾塊開發,分期緩交出讓金。
審理現場審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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