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太宗,男,現任湖北省鹹寧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個人履歷,擔任職務,
個人履歷
1987.09--1991.07 中央民族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大學學習
1991.07--1992.12 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黨委辦公室幹部
1992.12--1995.06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廳科員
(其間:1993.01最高人民檢察院書記員)
1995.06--1998.03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廳副科級幹部
1998.03--2000.08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廳正科級幹部
(其間:1998.12最高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三級檢察官)
2000.08--2002.10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舉報工作處副處長
(其間:2000.08二級檢察官,1999.09-2002.0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2002.10--2012.01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辦公室主任
(其間:2002.10一級檢察官,2004.06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四級高級檢察官,2010.06三級高級檢察官) 2012.01—2014.08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副廳長
2014.08-- 鹹寧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1991.07--1992.12 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黨委辦公室幹部
1992.12--1995.06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廳科員
(其間:1993.01最高人民檢察院書記員)
1995.06--1998.03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廳副科級幹部
1998.03--2000.08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廳正科級幹部
(其間:1998.12最高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三級檢察官)
2000.08--2002.10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舉報工作處副處長
(其間:2000.08二級檢察官,1999.09-2002.0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2002.10--2012.01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辦公室主任
(其間:2002.10一級檢察官,2004.06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四級高級檢察官,2010.06三級高級檢察官) 2012.01—2014.08 最高人民檢察院控告檢察廳副廳長
2014.08-- 鹹寧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5年10月30日,劉太宗同志辭去鹹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擔任職務
湖北省鹹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湖北省鹹寧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