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柱,涉嫌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開設賭場罪,判處劉天柱有期徒刑9年3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天柱
- 出生地:湖北武穴
開庭審理,一審判決,
開庭審理
2018年8月15日上午,武穴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明亮、劉天柱、張曉鋒等11名被告人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開設賭場罪一案。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的首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武穴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市掃黑辦主任劉斌,市領導夏學明、黃亞東等,武穴市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80餘人現場到庭旁聽。
起訴書指控,2015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朱明亮、劉天柱、呂志勝、曾祥雲、朱燦榮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在武穴市城區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張曉峰夥同他人開設賭場,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告人朱明亮在該犯罪集團起組織、領導作用,屬首要分子。
一審判決
2018年8月,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劉天柱有期徒刑9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