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剛(江蘇省沭陽縣衛健局原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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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剛,男,漢族,1968年9月出生,江蘇沭陽人,本科學歷,1985年6月參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蘇省沭陽縣衛健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2年7月,劉剛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剛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蘇沭陽
  • 出生日期:1968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5年6月起,歷任沭陽縣造紙廠辦事員,縣勞保處辦事員、副主任,紮下鄉鄉長助理、副鄉長、黨委副書記,劉集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1年12月,任沭陽縣賢官鎮黨委書記(2005年10月明確副縣級);
2010年7月,任沭陽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4年12月,任沭陽縣衛生與計畫生育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9年2月,任沭陽縣衛生健康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1年3月,在沭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12月, 沭陽縣衛健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劉剛(副縣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經宿遷市委批准,宿遷市紀委監委對沭陽縣衛健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劉剛(副縣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剛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提供幫助;違反民眾紀律,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利用其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通報

2022年9月,宿遷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沭陽縣衛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剛(副處級)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禮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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