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顯 1933年11月生,江西新餘人,大學畢業,江西省委黨校法學教研室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光顯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33年11月
- 職業:江西省委黨校法學教研室教授
- 畢業院校:北京政法學院
- 性別:男
- 籍貫:江西新余
1959年北京政法學院法律本科畢業。在江西政法學院,江西公安專科學校等院校從事法學教研工作40年,歷任教員、講師、副教授、教授。法學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等。教授、法律碩士導師、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幹事、江西刑法學研究會幹事長、江西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江西省法學會常務理事、江西省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等。江西省刑法學科帶頭人。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法律學習與研究》、《法學季刊》、《法律科學》、《法學》、《中國刑事法雜誌》等20餘種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篇,代表作有《試論強姦罪》、《略論故意傷害罪》、《我國刑法中致人重傷死亡》、《故意殺人罪的構成》、《受賄罪中利用職務便利探討》、《受賄罪為他人謀利要件新探》、《完善受賄罪的立漢探討》、《論間接受賄》等。主持完成中國法學會和省級“八五”法學研究重點課題(專著)各一個,撰著、主編《賄賂罪的理論與實踐》、《貪污賄賂罪的認定與處理》、《中華律師實用大全》(上、下冊)《法學概要》、《法學教程》、《企業經濟法》等著作教材10餘本。其中10篇(本)獲省級獎,1989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